签劳务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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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8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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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9 01:05
签劳务合同发生工伤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者和老板之间是劳动关系的,因为劳动而受伤的,为劳动争议,应当提起劳动仲裁。第三人原因导致受伤的,以第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构成工伤的,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获得双份金钱赔偿;
2、劳动者和老板之间是劳务关系的,因为提供劳务而受伤的,提起民事诉讼。因为第三人原因而受伤的,可以诉第三人,也可以要求老板给予适当补偿。老板在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签:
1、劳动者应当先和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
2、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后,劳动者应当仔细检查劳动合同的内容,看是否有出入的地方;
3、核实无误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上面进行签名,用人单位还应当盖上公章;
4、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应当立即生效。
综上所述,劳务合同中受伤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