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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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2:06
若a:b=c:d(b.d≠0),则有:1)ad=bc;2)b:a=d:c(a,c≠0);3)a:c=b:d,c:a=d:b;4)(a+b):b=(c+d):d;5)a:(a+b)=c:(c+d)(a+b≠0,c+d≠0);6)(a-b):(a+b)=(c-d):(c+d)(a+b≠0,c+d≠0)。
比例的性质是指组成比例的四个数,合分比性质、等比性质以及它们的推广。这四条性质多用于分式的计算和证明,以及三角函数、相似三角形、平行线分线段成比例定理的应用中。其中尤其以等比性质的应用最为广泛。
在数学中,比例是一个总体中各个部分的数量占总体数量的比重,用于反映总体的构成或者结构。两种相关联的量,一种量变化,另一种量也随着变化。要想判断两个比式子能不能组成比例,要看它们的比值是否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