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部门可以提供公共物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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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8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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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21:33
是可以的。
由盈利性私人企业生产公共物品。比如商场、小区周围的林荫道,往往修得豪华,而开发商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租金等收益。
由社区成员出资。比如各小区内的保安,小区成员交费,农民每年的“三提五统”。
各种慈善捐款。比如标哥,私人捐款为了企业知名度等等。
*的运行机制和市场的运行机制是不同的。
*主要是通过无偿征税来提供公共物品。
但是,征税是可以精确计量的,而公共物品的享用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无法个量化。 此外,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它的需要或消费是公共的或集合的,如果由市场提供,每个消费者都不会自愿掏钱去购买,而是等着他人去购买而自己顺便享用它所带来的利益,这就是经济学的“免费搭车”现象。
由以上分析可知,市场只适于提供私人产品和服务,对提供公共物品是失效的,而提供公共物品恰恰是*活动的领域,是*的首要职责。*经济学关心的问题,是*提供公共物品与市场提供私人物品之间的恰当组合,以及*提供公共物品所花费的成本和代价,合理地确定*提供公共物品和财政支出的规模。
因此,公共物品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提供的必要性。公共物品的基本特征是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外部性。非排他性决定了人们在消费这类产品时,往往都会有不付费的动机,而倾向于成为免费搭乘者,这种情形不会影响他人消费这种产品,也不会受到他人的反对(由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特点所决定)。在一个经济社会中,只要有公共物品存在,“免费搭车者”就不可避免。这样,私人企业如果提供公共物品,就无法收回成本。
同时,由于公共物品的个人消费“量”是不确定的,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竞争市场上一般无法提供这类产品,就像经济学家所说的,竞争性的市场不可能达到公共物品供给的帕累托最优,无法满足社会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因此,需要公共经济部门介入——用税收手段来集资,提供这些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