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7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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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21:40
法律分析:副*的产生,一般也有三种方式:一是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如各地换届选举副*,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是差额选举。二是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产生。如届中出现因工作变动副*出现缺额,而在人代会期间,可由大会补选副*,既可差额选举,也可等额选举。三是县*常委会任命产生。人代会闭会期间,因工作调动,*常委会行使个别任免权,可以任命个别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由本级*全体成员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常务会议,分别由*、副*,自治区*、副*,*、副*,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常务会议,分别由*、副*,*、副*,区长、副区长组成。*、自治区*、*、州长、*、区长召集和主持本级*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