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不能作为证据提交,那么录像可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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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3 02:58
1、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都是证据的一种。只要视听资料来源合法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存在有疑点的试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侵害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3 02:58
录音录像均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一般均不能单独认定案件,录像比录音效力通常要高的原因在于其直观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3 02:59
录音能成为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