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主送机关(列举了两例)究竟哪个对,怎么排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13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7 06:41
首先是“先外后内”,即把同是下一级的各地方*放在前,本机关的职能部门放在后。其次是依党政军群之先后顺序。公文中的“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也就是发文机关要求对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对方机关。
收文机关主要分为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主送机关对收到的文件负有主办、答复之责,抄送机关只有了解与配合执行之责。因此,行文首先要选准主送机关。
公文并非都标注主送机关
公文的一些文种通常是不需要标注主送机关的,例如直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周知性文件如公告、布告、通告,规范性文件如章程、条例、规定、办法,计划性文件如方案、规划、计划,还有决议、决定、会议纪要,等等。
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主送机关可能是受文机关中级别层次低的机关,抄送机关则可能是级别层次高的机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7 07:59
先用通俗的话解释下这三个概念吧:
1、发文机关:指的就是发出这份公文的机关。一份文件可以是一个机关单独行文,也可以是多个发文机关联合行文。判断发文机关,比较直观的办法,就是看一份文件的“红头”部分(规范的名称叫“发文机关标志”)。一个机关单独行文的文件头的式样一般是这样的:
单一发文机关的,文件落款处可以盖章,也可以不盖章。
多个发文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头一般是这样:
多个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结尾落款处必须都要盖章,一般是这样的式样:
2、主办机关:理解了上个概念中多个机关联合行文的概念,也就好理解主办机关的概念了。当有多个发文机关时,这几个发文机关中为主办理的那个机关就是“主办机关”。这个主办机关的确定,主要是看发文事项与那个部门的工作、业务范围联系最紧密,或者由那个部门落实最得力。比如如果是团*和教育部联合表彰“校园五四红旗手”荣誉称号,两部门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是团*;再如果团*和教育部联合表彰“某某工作先进院校”荣誉称号,两部门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可能就应该是教育部了。"主办机关"这个概念在公文中最主要的作用有两点:一是不论有多少个发文机关,文件的发文编号是按照主办机关的编号来的;二是在多个发文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头上,主办机关一般会默认排印在最上部。
3、主送机关:也就是这份文件要发给(或者送给)哪个机关使用。最简单的就是看文件正文中我们俗称的“抬头”部分,主送机关都会在“抬头”中一一列出的。
这三个概念中,前两个概念是有相互联系的。前面已经说了,一份公文,“发文机关”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机关联合行文。而联合行文的机关中,肯定其中一个是主办机关。
第三个概念和前两个没有什么联系。“发文机关”和“主办机关”是指的文件制发的主体而言的,“主送机关”则指的是文件发往的对象。
先说这些吧,对于这三个概念,尽量都是采用了比较口语话的解释,也许不太严谨,但是应该更好理解。如果还有不明确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