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可以延期收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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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2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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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9 10:27
商品房可以延期收房。一般业主延期几天收房是可以的,事先和开发商沟通好就行了,如果推迟二三十天或者更长的时间,就需要正当的理由了。比如建筑工程没有备案,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等。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一般自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购房者没有办理收房相关手续,被默认收房使用。
商品房交房收房流程
1、收房通知书
在预定的交房日期之前,会收到开发商发出的书面的收房通知,在通知书里,会告知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2、验房验收
一些会找相关的验房公司、监理公司的专业验房人员一起来验房,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应该先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并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
商品房交房收房注意事项
1、注意交房条件
购房者在收房时应该对房屋进行仔细地检查,不要过分相信开发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
2、先验房再办手续
购房者应该确认房屋验收完全没有问题之后再办理交房手续,因为有些开发商会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最后再办理手续,并且应该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