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0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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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8:02
朱惺公是一位有正义感的硬汉。他战前为《浙江日报》副刊主编。上海沦陷后,他应聘《大美晚报》主编副刊。
朱惺公入《大美晚报》即在副刊设计“菊花专辑”以菊花喻抗战。他写道:“我以为菊花生来是一个战士,它挺起了孤傲的的干枝,和西风战,和严霜战,和深秋时的细雨战,更和初冬时的冷雪战。抗战时期的国民,皆宜效法。”翌年,朱惺公又在《夜光》上辟“民族英雄专辑”和“汉奸史话”,忠奸对比,古今相映,爱憎分明,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不久,副刊又刊署名陈剑魂的《改汪精卫诗》,对汪精卫的*进行鞭挞。汪精卫原诗是他早年作为*党在清末赴北京行刺摄政王未遂被捕后,于狱中写成:“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如今汪精卫已成为一个可耻的卖*,故而陈剑魂改诗为:“当时慷慨歌燕市,曾羡从容作楚囚。恨未引刀成一快,终惭不负少年头。”
《将被国法宣判死刑者之自供》爱国同胞将其编辑的《夜光》副刊视作黑夜中的一颗明星。然而,日伪则视其为眼中钉,必欲去之而后快。不久,他收到了一封具名“中国*铲共救国特工总指挥部”的恐吓信,威胁说:“如再恶意漫骂,将被国法宣判死刑。”惺公不但毫不畏惧,而且针锋相对,在《夜光》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将被国法宣判死刑者之自供》。大略如下:
“余对于死,乃绝无所畏。二年来之寄生孤岛,早如待死之囚,所以不死者,乃刑之尚未遍及无辜。余乃叨天之幸,直至今日,仍得以不死之身,借文字与孤岛人士相见,今贵部将判余死刑矣!此诚余之宠幸也!盖以如此死法,死为烈士矣。烈士,死之最光荣者也,余一介寒士,庸懦*,安足当此!余自信不能为烈士,余友皆谓余未必能为烈士,今贵部乃欲以此嘉名宠赐于余,是则安得不令余自抚昂藏,频摸头颅,亦如汪精卫当年‘慷慨歌燕市,不负少年头’所发之豪语。余之头颅能得为无情之*弹所贯,头颅乃不得谓为无价,头颅有价,死何憾乎!虽然,死则死耳,死必死得清白,而不作糊涂之鬼。兹当贵部尚在容忍之日,余不能无一词以辩,是以在将死未死之前,披肝沥胆而自为之供,所以答贵部者,亦即所以告社会人士知余死之而不冤也。”又:“秦桧,误国之大奸也,究无通敌作伥之史证。而今日之汪精卫则不然,居然将欲欣膺伪命,袍笏登场矣。是则汪精卫已由秦桧而进一步作刘豫受金主齐王之封矣。以奸恶如刘豫者,而欲国人不反对,是则除非将中国人皆杀尽,方可安享其永久之禄位。否则,中国如尚有一人,必将誓死以反对。余固中国之一人耳,贵部即能杀余一人,其如中国尚有四万五千万人何!”又:“嗟夫!余今既不能逃避,又不能屈服,惟有作待死之囚矣!余知余如果因此而死,余兄在远闻耗,必曰:‘佳哉吾弟!复何怨?朱子之死得其所也。’余妻亦必忍泪强笑而告诫余之幼子曰:‘汝父因不愿作亡国奴死,汝如长大,必当复此不共戴天之仇!’余子虽幼,将亦雀跃而舍余妻曰:‘阿父虽死,犹是中国鬼也!中国不亡,魂其歆格,尚飨。’至是余之英灵,必将彪炳于云霄之上,而与日月争光,照遍全中国任何黑暗阴霾之面,而追寻文文山,李若水之魂,相与共话亡国之痛矣!言尽于此,即此可代遗嘱,如天道不灭,正气犹存,彼苍者天,其必佑我。……余生作庸人,死作鬼雄,死于此时此地,诚甘之如饴者矣。”
这篇洋溢着民族气节,对汪伪极尽讽刺之能事的文章发表后,1939年8月30的下午,朱惺公从盘汤弄(今山西路南京东路)寓所步行去报馆时,突然被76号特务狙击,弹中太阳穴而死。他的遗体,后来葬于沪西虹桥烈士丛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