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09:4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22:32
法律分析:1.如果户籍在一起的话,可以去户籍派出所开具。
2.如果户籍不在一起,可以去子女出生上户口的派出所开具(因为出生上户口要登记父母)或者当年户籍在一起的派出所。
3.可以去子女、父母的人事档案部门开具。(人事档案存在哪里去哪里开,在单位的去单位开,在街道或者人才的去街道人才开)
4.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村大队开具亲属证明后,乡派出所或者乡*盖章也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