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有可爱的家乡小太阳网上摄影竞赛的电子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5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23:52
关于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寒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奥运精神,培养高尚情操”为主题,充分利用改革开放30周年和迎接建国60周年的有利契机,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感受祖国巨大变化,坚定报效祖国的理想;阅读、观看优秀文学影视作品,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坚持锻炼身体,学习生活技能,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组织教师开展学习、培训、家访等活动,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充分休息的前提下,让中小学假期这一特殊的教育时段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二、寒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假期从2009年1月14日起,至2月25日止,2月26日开学;教师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起,至2月18日止,2月19日上班。
普通高中学生假期从1月14日起,至2月18日止,2月19日开学;教师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起,至2月11日止,2月12日上班。
三、教师活动安排
1.放假前,要集中2-3天时间,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教师感动中国--汶川大地震英雄教师事迹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手册》,增强广大干部教师依法从教意识,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对师德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形成师德建设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氛围,倡导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的师德精神。
2.继续深入开展“万名教师进家庭”活动。教师要增加家访和与学生家长沟通的次数,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和学生所在班级的意见,以此增加对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单亲和离异家庭学生的关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出表率,带头到帮扶学生家庭进行家访,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学生家庭,征求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
3.做好下列寒假干部教师培训工作:
(1)市教研室和市电教馆将围绕教师基本功竞赛进行一系列的培训,包括:教研员进行教师基本功示范和相关内容说明;围绕教师基本功竞赛决赛学科进行的技术、重点、内容、程序等专题培训;举行教师基本功市级决赛,组织各学科教师观摩研讨。同时开展高中全学科开展的教学研讨;围绕一线教师科研课题进行的提高我市教师科研能力的相关培训;落实《辽宁省十一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实施方案》,妥善安排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骨干教师积极参加省级培训。
(2)市电教馆将开展沈阳市郊区及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园网络管理师培训。在开学前组织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集体备课活动。
4.教师寒假结束上班后至学生开学前的时间段,全市集中安排教研活动。各学校要在新学期开学前安排好教师集中备课,每位教师至少备好一周的课程,并写好教案。
四、学生主体活动安排
1.中小学生公益日活动。
结合沈阳创建国家生态城市活动,以“我为创建生态城出一份力”为主题,组织学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积极向家长宣传文明祭祀,不买、卖烧纸、不烧纸祭祀,倡导网上祭祀、鲜花祭祀,做文明祭祀的小监督员。在2月22日公益日期间,集中组织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活动。
2.“改革开放知多少”网上有奖答题活动。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为增加中小学生对改革开放的了解,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沈阳市中小学德育网将以改革开放30年伟大成就为主要内容,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开展“改革开放知多少”网上有奖答题活动,中小学生可直接登录沈阳市中小学德育网(www.deyu.ln.cn)了解具体参赛办法、答题规则及奖励办法,自愿参加答题活动。答题时可查阅资料或向家长、老师求助。
3.“闪光的足迹”读书征文活动。
2009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寒假期间,以“闪光的足迹”为主题,举办读书征文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指导学生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考察、访谈、阅读等途径,收集、整理反映建国60年光辉历程的相关资料,教育学生深刻认识祖国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其历史意义,引导学生树立报效祖国的崇高理想,具体事宜见《沈阳市中小学生“闪光的足迹”读书征文活动方案》。
4.“30天养成一个好习惯”活动
继续开展“30天一个好习惯”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假期的习惯养成目标,制订执行计划,在寒假结束后进行自我总结。开学后,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总结,看谁在假期里能够天天坚持,养成好习惯。
5.“可爱的家乡”小太阳网上摄影竞赛活动。
以“可爱的家乡”为主题,开展网上摄影竞赛活动。学生使用数码相机选取捕捉反映家乡沈阳可爱之处的建筑、山水、人物、街景、活动场面等,上传至小太阳网站。同时为丰富全市中小学生寒假生活,小太阳网将继续开通电子阅览室、阳光姐姐、阳光贺卡等多个栏目,具体请登陆www.little-sun.com。
五、工作要求
1. 各区、县(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暑期学生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好假期工作,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设计,在搞好主体活动的同时,开展有本地、本校特色的假期活动。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在假期前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八荣八耻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鼓励学生适当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劳动,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影视作品、书刊,不进“三厅一社”和社会网吧,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活动,不唱灰色童谣,反对封建迷信活动。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 “一把手”负责制和 “一岗双责”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集中对学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是消防设施(含灭火器)、用电设备、化学药品库等,认真清理楼梯、走廊障碍物,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检查情况要有翔实记录。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寒假期间,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动用明火的场合要有专人值守,用电设施设备不用时,要及时关闭电源。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
4. 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五坚持”和“五不准”,加强寒假期间教育行风建设工作,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利用假期时间进行补课、提前授课或参与其他办学机构的授课活动,不得在校外租用场地或将学校场地租给他人从事违规补课活动。放假前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坚决禁止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各区县(市)教育局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乱补课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从严处理。
5. 学校体育场馆和设施要在寒假期间向学生开放,为学生假期锻炼提供场所。少年宫、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之家等校外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广泛开展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青少年学生多样化的校外活动需要,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积极投入到校外活动当中来。各区县(市)青教办、少年宫要按照市青教办《关于做好2009年青少年暑假工作的通知》(沈青教办发〔2008〕9号)要求,认真组织好有关活动。
6. 认真落实“沈阳市中小学开展第二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实施方案”,学校运动队、艺术团队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课余训练活动。市教育局将组织举办市中学生篮球、排球及中小学生三棋竞赛和第三期中小学教师心理咨询师培训,各学校在组织过程中要做好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
7.放假前,各中小学校在要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重点防范交通事故、食品卫生、火灾、触电、传染病、煤气中毒以及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向广大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宣传,与家长签订学生假期安全委托书,督促家长承担起假期安全监护责任;要重视和安排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寒假生活,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他们在假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班主任和家长定期联系制度,定期了解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态和行为动向。
8.寒假期间,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冬令营活动。如特殊需要,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搞好安全教育。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组织者责任。
9.各区县(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外出打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在学的农民工子女非法打工行为。
10.各区县(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值宿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及时交接班,不漏岗,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加强校园巡查,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各中小学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工作,定期了解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向。
沈阳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23:50
关于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寒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奥运精神,培养高尚情操”为主题,充分利用改革开放30周年和迎接建国60周年的有利契机,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感受祖国巨大变化,坚定报效祖国的理想;阅读、观看优秀文学影视作品,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坚持锻炼身体,学习生活技能,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组织教师开展学习、培训、家访等活动,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充分休息的前提下,让中小学假期这一特殊的教育时段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二、寒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假期从2009年1月14日起,至2月25日止,2月26日开学;教师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起,至2月18日止,2月19日上班。
普通高中学生假期从1月14日起,至2月18日止,2月19日开学;教师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起,至2月11日止,2月12日上班。
三、教师活动安排
1.放假前,要集中2-3天时间,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教师感动中国--汶川大地震英雄教师事迹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手册》,增强广大干部教师依法从教意识,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对师德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形成师德建设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氛围,倡导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的师德精神。
2.继续深入开展“万名教师进家庭”活动。教师要增加家访和与学生家长沟通的次数,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和学生所在班级的意见,以此增加对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单亲和离异家庭学生的关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出表率,带头到帮扶学生家庭进行家访,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学生家庭,征求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
3.做好下列寒假干部教师培训工作:
(1)市教研室和市电教馆将围绕教师基本功竞赛进行一系列的培训,包括:教研员进行教师基本功示范和相关内容说明;围绕教师基本功竞赛决赛学科进行的技术、重点、内容、程序等专题培训;举行教师基本功市级决赛,组织各学科教师观摩研讨。同时开展高中全学科开展的教学研讨;围绕一线教师科研课题进行的提高我市教师科研能力的相关培训;落实《辽宁省十一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实施方案》,妥善安排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骨干教师积极参加省级培训。
(2)市电教馆将开展沈阳市郊区及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园网络管理师培训。在开学前组织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集体备课活动。
4.教师寒假结束上班后至学生开学前的时间段,全市集中安排教研活动。各学校要在新学期开学前安排好教师集中备课,每位教师至少备好一周的课程,并写好教案。
四、学生主体活动安排
1.中小学生公益日活动。
结合沈阳创建国家生态城市活动,以“我为创建生态城出一份力”为主题,组织学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积极向家长宣传文明祭祀,不买、卖烧纸、不烧纸祭祀,倡导网上祭祀、鲜花祭祀,做文明祭祀的小监督员。在2月22日公益日期间,集中组织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活动。
2.“改革开放知多少”网上有奖答题活动。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为增加中小学生对改革开放的了解,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沈阳市中小学德育网将以改革开放30年伟大成就为主要内容,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开展“改革开放知多少”网上有奖答题活动,中小学生可直接登录沈阳市中小学德育网(www.deyu.ln.cn)了解具体参赛办法、答题规则及奖励办法,自愿参加答题活动。答题时可查阅资料或向家长、老师求助。
3.“闪光的足迹”读书征文活动。
2009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寒假期间,以“闪光的足迹”为主题,举办读书征文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指导学生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考察、访谈、阅读等途径,收集、整理反映建国60年光辉历程的相关资料,教育学生深刻认识祖国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其历史意义,引导学生树立报效祖国的崇高理想,具体事宜见《沈阳市中小学生“闪光的足迹”读书征文活动方案》。
4.“30天养成一个好习惯”活动
继续开展“30天一个好习惯”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假期的习惯养成目标,制订执行计划,在寒假结束后进行自我总结。开学后,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总结,看谁在假期里能够天天坚持,养成好习惯。
5.“可爱的家乡”小太阳网上摄影竞赛活动。
以“可爱的家乡”为主题,开展网上摄影竞赛活动。学生使用数码相机选取捕捉反映家乡沈阳可爱之处的建筑、山水、人物、街景、活动场面等,上传至小太阳网站。同时为丰富全市中小学生寒假生活,小太阳网将继续开通电子阅览室、阳光姐姐、阳光贺卡等多个栏目,具体请登陆www.little-sun.com。
五、工作要求
1. 各区、县(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暑期学生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好假期工作,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设计,在搞好主体活动的同时,开展有本地、本校特色的假期活动。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在假期前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八荣八耻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鼓励学生适当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劳动,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影视作品、书刊,不进“三厅一社”和社会网吧,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活动,不唱灰色童谣,反对封建迷信活动。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 “一把手”负责制和 “一岗双责”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集中对学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是消防设施(含灭火器)、用电设备、化学药品库等,认真清理楼梯、走廊障碍物,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检查情况要有翔实记录。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寒假期间,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动用明火的场合要有专人值守,用电设施设备不用时,要及时关闭电源。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
4. 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五坚持”和“五不准”,加强寒假期间教育行风建设工作,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利用假期时间进行补课、提前授课或参与其他办学机构的授课活动,不得在校外租用场地或将学校场地租给他人从事违规补课活动。放假前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坚决禁止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各区县(市)教育局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乱补课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从严处理。
5. 学校体育场馆和设施要在寒假期间向学生开放,为学生假期锻炼提供场所。少年宫、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之家等校外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广泛开展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青少年学生多样化的校外活动需要,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积极投入到校外活动当中来。各区县(市)青教办、少年宫要按照市青教办《关于做好2009年青少年暑假工作的通知》(沈青教办发〔2008〕9号)要求,认真组织好有关活动。
6. 认真落实“沈阳市中小学开展第二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实施方案”,学校运动队、艺术团队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课余训练活动。市教育局将组织举办市中学生篮球、排球及中小学生三棋竞赛和第三期中小学教师心理咨询师培训,各学校在组织过程中要做好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
7.放假前,各中小学校在要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重点防范交通事故、食品卫生、火灾、触电、传染病、煤气中毒以及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向广大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宣传,与家长签订学生假期安全委托书,督促家长承担起假期安全监护责任;要重视和安排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寒假生活,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他们在假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班主任和家长定期联系制度,定期了解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态和行为动向。
8.寒假期间,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冬令营活动。如特殊需要,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搞好安全教育。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组织者责任。
9.各区县(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外出打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在学的农民工子女非法打工行为。
10.各区县(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值宿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及时交接班,不漏岗,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加强校园巡查,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各中小学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工作,定期了解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向。
沈阳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