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49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5 19:35
苏州市户口迁入条件(2017)
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七)需人事局审批准迁入的其他人员;
*上述(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以上条件符合人才落户*,可不参与积分管理,直接落户到房产名下或单位集体户。
由市或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一)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二)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三)按照毕业生就业*,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四)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五)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由*机关受理:
(一)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二)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三)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四)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五)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六)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
(七)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
(八)需*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参加积分落户: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迁入本市户籍(即入户指标数),报*批准后,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向社会统一公布。
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门进行复查、在媒体进行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
获得准入卡的人,在60日内,带着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门办理手续,户口迁入后,积分管理自动终止。
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5 21:0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一)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具有职业技能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六)按照毕业生就业*,接收的苏州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七)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其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业未婚子女。
(八)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办理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人员,应当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第(一)项至第(四)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