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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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7-13 05:11
1、据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把乱用专项资金、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司法公正四类案件作为重点,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
2、是针对相关监管部门在专项资金的审批、发放、使用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检察机关结合各地实际,共立案查办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812人,占专项工作的38.3%。
3、是严查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另一支“黑手”——环境监管渎职犯罪,共立案查办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364人,占专项工作的11.6%。
4、是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988人,占专项工作的4.8%。
5、是突出查办危害司法公正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293人,占专项工作的11.2%。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4 01:53
涉嫌违反群众纪律。挪用专项资金,必然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等,这属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就要始终把民生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
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
把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贯穿维护稳定工作的始终,重点抓好源头治理,着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防止因脱离群众而导致人亡政息的危险。*党员要自觉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毫不动摇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标。
始终心系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就要换位思考,切实把握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换位思考首要的是角色换位。
习惯于听报告、看文件,是难以真实把握群众利益诉求的。把握群众的需求,就要自觉转换角色,放下身段,深入基层,把掌握民情作为下基层的目的,切身感受群众生活的酸甜苦辣。
设身处地地体验群众的处境和苦乐。要始终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当好人民群众的公仆,尽心竭力地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增强群众感情,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正了解群众所期所盼、所急所需。
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增进城乡群众福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4 01:54
涉嫌违反群众纪律。挪用专项资金,必然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等,这属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法条链接:《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1、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2、第一百零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3、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关于司法鉴定的弄虚作假: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提供虚*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三)经人民*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4 01:54
1、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2、第一百零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3、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4 01:55
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在涉及群众事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