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5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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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1:52
概述:受法律保护。
详解:农村四议、二公开,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只要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都不得由少数人说了算,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形成决议。其讨论结果作出的《决议》,只要要不存在非法条款,就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