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大学食堂的餐饮公司抽检不合格处罚主体是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5 20:4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9 20:11
处罚主体是食堂的承包方。
1、集中用餐单位,也就是委托方,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担管理责任。未依法履行管理责任的,可以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2、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承包方,按照食品经营者对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