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8:59
共5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08 12:10
驾驶人应当在处罚通知15日内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接受处罚,参加学习,并考试相关科目,通过后可恢复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27 14:18
驾驶人应当在处罚通知15日内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接受处罚,参加学习,并考试相关科目,通过后可恢复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2:25
驾驶证超分停止使用的,驾驶人应当在处罚通知15日内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接受处罚,参加学习,并考试相关科目,通过后可恢复驾驶证。
1.根据*123号令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3.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4.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5.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2:26
驾驶证状态为扣押超分停止使用,意思是该驾驶证违章累积扣分达到12分,但是驾驶人没有及时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接受处理,于是车管所予以公告停止使用,即为无效驾驶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2:26
驾驶证超分停止使用的,驾驶人应当在处罚通知15日内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接受处罚,参加学习,并考试相关科目,通过后可恢复驾驶证。逾期不处理,车管所将公告停止其驾驶资格。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2:27
驾驶证状态为扣押超分停止使用,意思是该驾驶证违章累积扣分达到12分,但是驾驶人没有及时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接受处理,于是车管所予以公告停止使用,即为无效驾驶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2:27
考试合格,反馈单也送至车辆管理所,但还不能拿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