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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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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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2 12:46
侦查工作的内容,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
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具体而言,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
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
以便将犯罪嫌疑人顺利交付起诉和审判,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扩展资料:
侦查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侦查手段的滥用;
二是违法行为的存在和缺乏制裁。
而现行立法*对侦查权缺乏有效的规制,*、*无从对侦查程序实施实质性的控制。针对所出现的两种情形,应当分别采取不同的司法控制形式。
针对前者,应当实施事前审查,在侦查机关作出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侦查行为之前,应由裁判主体也就是法官来进行司法审查,由其作出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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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2 12:47
目录:
一、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准备相关法律规定
1.向侦查机关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1)向侦查机关提交委托书与律师事务所函
2)向侦查机关了解委托人涉嫌的罪名及案情
3)在特殊案件中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要求
2.涉案法律法规的准备
二、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
1.会见应携带的文件和证件
2.了解案情与提供法律咨询
3.向嫌疑人介绍自己
4.向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5.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6.其他工作
(1)确认授权委托书
(2)制作会见笔录
(3)适当传递亲情
7.会见中的注意事项
8.与犯罪嫌疑人通信
三、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
1.调查取证的主要事项
1)犯罪嫌疑人不在现场的证据
2)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
2.调查取证的风险防范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1.为被羁押的人申请取保候审
1)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
2)申请取保候审的方式
2.为被逮捕的嫌疑人申辩没有羁押的必要性
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注意事项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1.代理申诉
2.代理控告
六、侦查阶段的辩护意见
1.侦查阶段辩护意见的特点
2.提交证据式辩护
3.法律论述式辩护
正文:
律师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后不久,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代为委托,担任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此时,犯罪嫌疑人家属能够提供的可能就只是一份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有时甚至只是电话通知。除涉嫌的罪名之外,他们也许再不能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案件信息。因此,接受委托后,尽快地介人到刑事诉讼中开展工作,是律师从事刑事诉讼业务的第一步。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拥有知情权、辩护权、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等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但是犯罪嫌疑人一般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且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被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被指控犯罪的性质犯罪成立要件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可能不知道,对于在案件侦查中他(她)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可能不了解,更不知道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对于施加其身的违法行为难以申诉和控告。因此,为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以帮助犯罪嫌疑人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以辩护人的身份介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有:《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39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第88条规定:“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161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以及一些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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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2 12:47
(1)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
(2)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
(3)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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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2 12:48
1、如实受理报警和报送、立案、审批;负责侦破辖区内发生的权限内的刑事案件。 2、及时配合刑侦专业警种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工作,积极参与刑事案件现场保护、走访、调查、取证等工作。 3、 积极进行辖区内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取证、打处和组织逃犯的追捕工作;有力打击辖区内带有*性质的流氓恶势力等违法犯罪团伙。 4、 负责刑侦协查、追捕工作,积极参加严打统一行动和大案、串案的侦破工作。 5、 开展阵地控制、物建刑事特情、刑嫌*、犯罪情报资料收集等刑侦基础业务建设。 6、 实行“三警联动”,信息共享,责任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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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4 13:44
侦查工作的内容,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
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具体而言,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
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
以便将犯罪嫌疑人顺利交付起诉和审判,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扩展资料:
侦查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侦查手段的滥用;
二是违法行为的存在和缺乏制裁。
而现行立法*对侦查权缺乏有效的规制,*、*无从对侦查程序实施实质性的控制。针对所出现的两种情形,应当分别采取不同的司法控制形式。
针对前者,应当实施事前审查,在侦查机关作出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侦查行为之前,应由裁判主体也就是法官来进行司法审查,由其作出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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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4 13:44
目录:
一、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准备相关法律规定
1.向侦查机关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1)向侦查机关提交委托书与律师事务所函
2)向侦查机关了解委托人涉嫌的罪名及案情
3)在特殊案件中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要求
2.涉案法律法规的准备
二、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
1.会见应携带的文件和证件
2.了解案情与提供法律咨询
3.向嫌疑人介绍自己
4.向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5.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6.其他工作
(1)确认授权委托书
(2)制作会见笔录
(3)适当传递亲情
7.会见中的注意事项
8.与犯罪嫌疑人通信
三、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
1.调查取证的主要事项
1)犯罪嫌疑人不在现场的证据
2)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
2.调查取证的风险防范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1.为被羁押的人申请取保候审
1)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
2)申请取保候审的方式
2.为被逮捕的嫌疑人申辩没有羁押的必要性
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注意事项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1.代理申诉
2.代理控告
六、侦查阶段的辩护意见
1.侦查阶段辩护意见的特点
2.提交证据式辩护
3.法律论述式辩护
正文:
律师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后不久,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代为委托,担任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此时,犯罪嫌疑人家属能够提供的可能就只是一份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有时甚至只是电话通知。除涉嫌的罪名之外,他们也许再不能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案件信息。因此,接受委托后,尽快地介人到刑事诉讼中开展工作,是律师从事刑事诉讼业务的第一步。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拥有知情权、辩护权、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等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但是犯罪嫌疑人一般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且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被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被指控犯罪的性质犯罪成立要件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可能不知道,对于在案件侦查中他(她)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可能不了解,更不知道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对于施加其身的违法行为难以申诉和控告。因此,为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以帮助犯罪嫌疑人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以辩护人的身份介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有:《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39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第88条规定:“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161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以及一些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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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4 13:45
(1)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
(2)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
(3)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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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4 13:46
1、如实受理报警和报送、立案、审批;负责侦破辖区内发生的权限内的刑事案件。 2、及时配合刑侦专业警种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工作,积极参与刑事案件现场保护、走访、调查、取证等工作。 3、 积极进行辖区内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取证、打处和组织逃犯的追捕工作;有力打击辖区内带有*性质的流氓恶势力等违法犯罪团伙。 4、 负责刑侦协查、追捕工作,积极参加严打统一行动和大案、串案的侦破工作。 5、 开展阵地控制、物建刑事特情、刑嫌*、犯罪情报资料收集等刑侦基础业务建设。 6、 实行“三警联动”,信息共享,责任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