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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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9:24
答:抽放瓦斯管理的内容有:1)技术人员、日常管理。局(公司)、矿的通风部门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2)抽放队伍。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打钻、抽放管路安装等工程施工以及瓦斯参数测定等工作的需要。3)管理制度。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如:抽放岗位责任制、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等。4)瓦斯抽放图纸和技术资料。瓦斯抽放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图纸:瓦斯抽放系统图、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记录: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抽放参数测定记录、泵站值班记录。报表: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台帐:抽放设备台帐、抽放工作台帐、抽放量台帐。报告:矿井和采区抽放工程设计和文件及竣工报告、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5)抽放参数设定。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加强瓦斯抽放参数(抽放量、瓦斯浓度、负压、正压、大气压、温度)测定,有条件的矿井可安装自动检测系统;人工测定时,泵房每小时测定一次,井下干管、支管每周测定一次。6)抽放工程质量验收。瓦斯抽放矿井必须严格瓦斯抽放工程质量验收,所有瓦斯抽放工程必须按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设计标准的不允许投入使用。7)对瓦斯抽放管路必须进行防腐处理。8)瓦斯抽放工作检查。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对瓦斯抽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矿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局(公司)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省厅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9)瓦斯抽放计量器具。瓦斯抽放计量器具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并做到定期校正,确保计量准确。10)抽放钻机完好率必须达到85%以上。11)其他规定:(1)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2)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3)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1套备用;(4)地面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5)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6)干式抽放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抽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7)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8)临时抽放瓦斯泵站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分区回风巷,但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在建有地面永久抽放系统的矿井,临时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永久抽放系统的管路,但矿井抽放系统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9)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10)在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抽放瓦斯,进行处理;(11)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9:25
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广泛,建议阅读《矿井瓦斯抽放设计规范》等规范、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9:24
答:抽放瓦斯管理的内容有:1)技术人员、日常管理。局(公司)、矿的通风部门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2)抽放队伍。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打钻、抽放管路安装等工程施工以及瓦斯参数测定等工作的需要。3)管理制度。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如:抽放岗位责任制、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等。4)瓦斯抽放图纸和技术资料。瓦斯抽放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图纸:瓦斯抽放系统图、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记录: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抽放参数测定记录、泵站值班记录。报表: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台帐:抽放设备台帐、抽放工作台帐、抽放量台帐。报告:矿井和采区抽放工程设计和文件及竣工报告、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5)抽放参数设定。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加强瓦斯抽放参数(抽放量、瓦斯浓度、负压、正压、大气压、温度)测定,有条件的矿井可安装自动检测系统;人工测定时,泵房每小时测定一次,井下干管、支管每周测定一次。6)抽放工程质量验收。瓦斯抽放矿井必须严格瓦斯抽放工程质量验收,所有瓦斯抽放工程必须按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设计标准的不允许投入使用。7)对瓦斯抽放管路必须进行防腐处理。8)瓦斯抽放工作检查。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对瓦斯抽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矿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局(公司)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省厅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9)瓦斯抽放计量器具。瓦斯抽放计量器具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并做到定期校正,确保计量准确。10)抽放钻机完好率必须达到85%以上。11)其他规定:(1)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2)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3)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1套备用;(4)地面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5)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6)干式抽放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抽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7)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8)临时抽放瓦斯泵站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分区回风巷,但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在建有地面永久抽放系统的矿井,临时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永久抽放系统的管路,但矿井抽放系统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9)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10)在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抽放瓦斯,进行处理;(11)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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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抽放瓦斯管理的内容有:1)技术人员、日常管理。局(公司)、矿的通风部门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2)抽放队伍。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打钻、抽放管路安装等工程施工以及瓦斯参数测定等工作的需要。3)管理制度。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如:抽放岗位责任制、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等。4)瓦斯抽放图纸和技术资料。瓦斯抽放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图纸:瓦斯抽放系统图、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记录: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抽放参数测定记录、泵站值班记录。报表: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台帐:抽放设备台帐、抽放工作台帐、抽放量台帐。报告:矿井和采区抽放工程设计和文件及竣工报告、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5)抽放参数设定。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加强瓦斯抽放参数(抽放量、瓦斯浓度、负压、正压、大气压、温度)测定,有条件的矿井可安装自动检测系统;人工测定时,泵房每小时测定一次,井下干管、支管每周测定一次。6)抽放工程质量验收。瓦斯抽放矿井必须严格瓦斯抽放工程质量验收,所有瓦斯抽放工程必须按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设计标准的不允许投入使用。7)对瓦斯抽放管路必须进行防腐处理。8)瓦斯抽放工作检查。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对瓦斯抽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矿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局(公司)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省厅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9)瓦斯抽放计量器具。瓦斯抽放计量器具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并做到定期校正,确保计量准确。10)抽放钻机完好率必须达到85%以上。11)其他规定:(1)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2)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3)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1套备用;(4)地面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5)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6)干式抽放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抽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7)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8)临时抽放瓦斯泵站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分区回风巷,但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在建有地面永久抽放系统的矿井,临时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永久抽放系统的管路,但矿井抽放系统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9)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10)在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抽放瓦斯,进行处理;(11)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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