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看守所延期羁押的话,我该向什么部门反映?会得到解决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3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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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4:49
如果看守所延期羁押,符合法律规定反映情况也没有用;如果是超期拘押应当向其主管机关或者*反映。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4:50
建议聘请律师到侦查、审查起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解除延期羁押。
因为到底是否属于延期羁押还不能确定,可能通过补充侦查来延长羁押期限,也可能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延长期限。
因此,建议请律师看其羁押文书、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4:50
1、根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96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要求的,由人民*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审查逮捕部门应当向侦查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并在7日以内审查完毕。
2、所以,你可以向人民*提出关于超期羁押的问题,应该是可以得到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