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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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4:12
缓刑期间,社保照常缴纳,之后可以将社保转出来自己缴纳或者在其他单位继续缴纳,不影响。缓刑人员不可以继续交社保。因为只要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就会终止医疗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