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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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1:09
供电人员在查处窃电的过程中认定用户是否有违章用电及窃电行为,应根据《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第一条、第四条、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进行:供电企业对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人(夜间检查不得少于3人);检查前应先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批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检查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应将检查单交回存档;检查时应出示《用电检查证》并征得用户的协助和配合;现场检查中确认用户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开具《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代表签收,一份留档存查。认定用户有窃电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范进行。在查电过程中,应现场进行确认,并保护现场,提取窃电证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1:09
不合法,问他要看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