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2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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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2:24
会计交接工作后账簿出现问题责任,前任会计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交接工作后的后任会计对交接后的所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账簿。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扩展资料:
会计交接工作注意事项:
1、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上列示的数据进行逐项点收。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有移交人员承担责任。
4、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其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交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