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2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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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8:34
2023年内蒙古中考少数民族加分*如下:
1、烈士子女、**烈士子女可加20分录取,驻守边疆沙漠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10分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和《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条例》中规定的民族学校任教的汉族教师子女。
(2)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
(3)因公牺牲军人(包括*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包括*民警)子女。
(4)现役军人子女。
3、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加4分录取。
4、如考生符合上述多项照顾条件,自治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可累计加分录取,但不得超过15分(不包含第1条);其他民族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中的一项进行加分录取。
5、2023年起,将自治区103个旗县(市、区)划分为A、B两类,A类地区五个少数民族考生如满足高中阶段在同一旗县(市、区)内具有完整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满三年的“三统一”要求,保留加5分投档*,B类地区考生不再加分。
内蒙古自治区A、B两类地区是根据国家确定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实施范围,综合考量全区各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教育发展水平划定。
其中,A类地区包括19个边境旗(市)、33个牧业旗(市)和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中,剔除重复地区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盟市所在地和计划单列市,共36个旗;B类地区为其他67个旗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