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1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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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7 21:31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补贴发放办法。
申领条件:
(一)申领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个人失信、犯罪记录及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具有本市户籍(含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我市的),毕业5年内(2015年1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学位、国外学位);
(三)提交申请时仍在我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曾在我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我市再回到我市非公有企业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四)按规定在我市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申领网址:
申领时间:
201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受理期限: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申请材料
1.《中山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申请表》;
2.企业劳动合同或以申请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含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信息);
3.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不在中山参保的需提供在中山连续12个月的个人薪金纳税记录;
5.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