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2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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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04:00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指导全区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部署,研究制订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战略和措施,督促、检查、指导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三)管理全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育(含扫盲和有关岗位培训,下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教材征订工作、全区中小学学籍;审查全区各类学校的设立、合并、撤消和调整。
(四)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智、体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后勤总务、电教仪器装备、电化教育、教育宣传和教育信息、勤工俭学、学校群众团体工作。
(五)负责本系统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了解本系统各类人才的需求情况,做好本系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选聘和推荐就业工作。
(七)负责全区教育评估检测和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校园建设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