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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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0:08
2008年8月15日夜,我的卉儿针对我常把“博客”写成“愽客”而且屡教不改的问题,专门写了几句话即《博与愽之分》。首先要肯定卉儿观察事物之细,不是“马大哈”。其次要肯定卉儿对待错误之狠,不是“老好人”。在肯定的同时,我还想来点否定:将“博客”写成“愽客”究竟错在哪里?你说我错了,难道我就错了?要说出道理来以理服人才对。开始我真的以为自己错了,但又不知道错在哪里。为了找出错误的根源,这两天我对“博”字和“愽”字进行了考证。通过查找有关资料,我认为将“博客”写成“愽客”并无大错。道理之一,1979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第873页中有关“愽”字的注释是:“愽”字是“博”字的异体字。换句话说,“愽”字和“博”字是两个同音同义而不同形的字,就像“迹”、“迹”、“迹”一样均是异体字。道理之二,“博客”是外来词,英文单词是blog,而且在英文中对“博客”的定义并不统一,没有一个标准的说法,各有各的理解。中文对“博客”的字面含义,更是不知所云。现在网络中以“客”字为尾的名词很显时髦,除了“博客”,还有什么“掘客”、“播客”、“拍客”等等。恐怕除了业内人士对这些新名词能讲出一些道道外,其他人是很少懂得的。道理之三,外来词的中文写法,在没有形成社会共识、没有形成国家标准的时候,可有所不同。例如,吉他(guitar)也可写成吉它。稍有音乐常识的人们,都知道这是一种拨弦类乐器,指的是同一样东西,不会有什么误解。故在新浪博客专栏内,将“博客”写成“愽客”,一般不会产生歧义。虽然我有上述道理来为自己辩解,但卉儿对我的批评也不是毫无道理。不管是中文还是外文,任何一个单词或者是一个句子是否合理合法,应当以绝大多数人的使用习惯为依据。可以肯定的说,如果把“博客”写成“搏客”、“膊客”绝对是不妥的,就像如果把“玻璃”这个外来词写成“剥离”一样,会叫人啼笑皆非、不可理喻。但是,将“博客”写成“愽客”是不是有文字错误,还是值得讨论的。到目前为止,我以为“博客”与“愽客”是能通用的。欢迎有兴趣的朋友,对这个问题一起来讨论讨论。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0:06
般以俗画。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0:13
笔画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