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关了37天了,又不判刑又不放出来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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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4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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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7 04:53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在这个期间不逮捕的,*机关应当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