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4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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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2:29
企业破产是指 债务人 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 债权人 或债务人诉请*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 债务 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 和医疗、 伤残 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 社会保险 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 破产财产 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综上,企业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顺序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