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和解和调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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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4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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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3 04:19
一、对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和解和调解吗 1、对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和解和调解。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八十七条 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可以调解。
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公告期满后,人民*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二、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1、人民*: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推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是指非*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市民社会需要通过在公共领域进行公共沟通才可能达成,不是任何一个人有权力说我代表、我限定、我就是就能实现的,因此,公益诉讼更多的应是一种动员、沟通、教育的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实现公共利益。
3、个人:或者称个体,一般指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个人在什么样的事件当中能够声称自己代表公共利益,当然这种所谓的代表公共利益都是声称,都是自己认为的。
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和解也可以和解,它与普通诉讼一样具备和解以及调解的可能性,如果想要更快解决问题,可以争取在和解或调解的时候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