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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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11-10 02:10
1、一级动火为禁火区动火,施工现场的木工作业区,属于(一级)动火区域。
2、二级动火系在禁火区域周围或登高焊接或气割作业区砖木结构临时食堂处动火。
3、三级动火系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处动火。在一、二级动火区域动火,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动火必须办理动审批手续,动火证应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动火证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3 11:47
动火作业*如下:
1.特级动火
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危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决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特级动火的作业一般是指在装置、厂房内包括设备、管道上的作业。凡是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特级动火证。
2,一级动火
是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贮罐区、库房等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所以,凡是在这30m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一级动火证。
3.二级动火
是指特级动火及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即指化工厂区内除一级和特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和其他单位的丙类火灾危险场所范围内的动火。凡是在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均应办理二级动火许可证。
相关如下
固定动火区系指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砂轮、喷灯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在固定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可不办理动火许可证,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固定动火区域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全年最小频率内的上风方向或侧风方向。
距易燃易爆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m,并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
室区固定动火区应用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能保证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动火区域内可燃气体、蒸汽的浓度都必须小于爆炸下限的20%。
固定动火区不准存放任何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