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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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5:34
为同一的商品项目(贸易单元、结算单元)编制商品标识代码。
1、原则:唯一性原则、无含义性原则、稳定性原则
(1)唯一性原则
对同一商品项目的商品必须分配相同的商品标识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同一商品项目,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项目;
对不同商品项目的商品必须分配不同的商品标识代码。
(2)无含义性原则
商品标识代码中的每一位数字不表示任何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
厂商在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时,最好使用无含义的流水号,即连续号。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商品项目代码的编码容量
如果有含义,则编码容量小;如果厂商生产的商品数量很少而进行有含义的编码将被允许。
(3)稳定性原则
商品标识代码一旦分配,若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
商品项目的基本特征发生了明显的、重大的变化,就必须分配一个新的商品标识代码
在某些行业,比如医药保健业,只要产品的成份有较小的变化,就必须分配不同的代码。但在其它行业则要尽可能地减少商品标识代码的变更,保持其稳定性
原则上是尽可能地减少商品标识代码的变更,保持其稳定性,否则将导致很多不必要的繁重劳动,如打印并粘贴条码标签、修改系统记录等
如果不清楚产品的变化是否需要变更代码,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
产品的新变体是否取代原产品;
产品的轻微变化对销售的影响是否明显;
是否因促销活动而将产品做暂时性的变动;
包装的总重量是否有变化。
2、特殊情况下的编码
(1)产品变体的编码
产品变体:制造商在产品使用期内对产品进行变更。
如果产品变体(如含不同的有效成分)与标准产品同时存在,则须另分配一个单独且唯一的商品标识代码
产品只做较小的改变或改进,不需要分配不同的商品标识代码
当产品的变化影响到产品的重量、尺寸、包装类型、产品名称、商标或产品说明时,必须另行分配一个商品标识代码。
产品的包装说明如使用不同的语言,则一种说明语言对应一个商品标识代码,也可以用相同的商品标识代码对其进行标识,但这种情况下,制造商有责任进行区分。
(2)组合包装的编码
如果商品是一个稳定的组合单元,其中每一部分都有其相应的商品标识代码。一旦任意一个组合单元的商品标识代码发生变化,或者单元组合有所变化,则分配一个新的商品标识代码。
如果组合单元变化微小,其商品标识代码一般不变,但如果需要对商品实施有效地订货、营销或跟踪,那么就必须对其进行分类标识,另行分配商品标识代码。例如:针对某一特定地理区域的促销品,某一特定时期的促销品,或用不同语言进行包装的促销品如:娃哈哈水
某一产品的新变体取代原产品,消费者已从变化中认为两者截然不同,这时就必须给新产品分配一个不同于原产品的商品标识代码。
(3)促销品的编码
促销是企业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知名度所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促销一般会保持一定的时间,属于暂时性变动,促销品与标准产品在外观上有明显的改变。通常促销变体和它的标准产品在市场*同存在。
商品的促销变体如果影响产品的尺寸或重量,必须另行分配一个不同的、唯一的商品标识代码。例如:加量不加价的商品,或附赠品的包装形态。
包装上明显地注明了减价的促销品,必须另行分配一个唯一的商品标识代码。
针对时令的促销品要另行分配一个唯一的商品标识代码。例如:春节才有的糖果包装。
其它的促销变体就不必另行分配商品标识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