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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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3:19
当然应该。不管你俩各自婚姻状况如何,都改变不了你们是孩子父母的事实,探视孩子是权利也是义务。你也没有权力决定让不让前妻见儿子,不让她见是你侵犯她你探视权。你也说了,是你俩原因导致儿子发音不正,那为什么你见儿子不造成伤害却担心她见儿子会造成伤害呢?这是典型的双标,给儿子造成伤害的是你们两个大人不争气,而不是孩子与妈妈相聚,你是个大男人咋就不能大度些呢?附探视权规定: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实践中,探望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是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制度,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但由于探望权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还不算长,在理论上对探望权性质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因此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3:20
这位朋友,你好!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3:20
她这样是不合法的,你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她不能在未经你的同意下擅自跟改孩子的户口,针对你说说的情况,你可以拿上*的判决结果到当地*机关进行户口变更。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3:21
应该见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3:21
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