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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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8:56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2工业每季度购电要求未选择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也未与我公司签订代理购电相关合同的工商业用户,遵照*文件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由我公司代理购电,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我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3.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及**叉补贴)、*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由我公司代理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形成;由我公司代理购电的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用户、高耗能用户,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含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参与市场交易,仍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的用户)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我公司代理购电的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按普通代理用户的1.5倍执行。4.对于选择由我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即日起可在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渠道,签订代理购电相关合同。5.我公司将于每月底前3日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次月的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相关购电信息。6.原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在2021年12月1日前,继续按照《关于降低本市大工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0〕35号)规定的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我公司将始终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全力以赴做好供电优质服务。广大用户如有问题请咨询95598电话、网上国网App在线客服或当地供电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