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须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6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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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9:52
丢失哪些证件需要登报?
需要登报挂失的
个人类:准生证、出生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三方协议、工作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等。
各类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会计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等等)。
企业类等:章类遗失(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章、法人私章)、清算公告、减资公告、*公告、个体营业执照遗失、各种票据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提单遗失公告等。
自愿选登
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行驶证、婚姻登记证书(包括结婚证和离婚证)、银行卡、离休证、退休证、宠物证,等等。如果失主为了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可以自愿登报。
登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营业执照遗失
1、刊登遗失内容、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遗失
1、刊登遗失内容、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
1、刊登遗失内容、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四)清算公告、减资公告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股东会决议书及清算公告或减资公告内容1份加盖公章
3、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五)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专用章、法人专用章遗失
由法人本人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身份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各股东本人签署的承诺函亲自办理或提供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
(六)开户许可证遗失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
2、刊登遗失内容、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七)个人证件遗失(台胞证、会计证、从业资格证、报检员证、保险人代理资格证等个人证件)
1、本人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
2、遗失证明的复印件1份
办理信息
(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办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市行政服务中心 3楼A厅03窗口
(二)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
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20号窗口
(登报*)
温 馨 提 示
1、各类证件遗失登报,可能因国家相关部门通知而发生变化,请注意相关信息的更新。
2、在决定登报时,要确认办理手续的地点和联系方式,不可轻信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