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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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1 09:33
当然有一定的合理性,请不要误解“同工同酬”这个概念,什么是同工同酬?不是说同一个工作岗位的同酬,而是指同一个工作水平或成果,应该同酬。老员工因为自身资历和经验的优势,短期内某些工作成效会显著高于新员工,在新员工适应和学习期间,这样不同酬是合理的。而且作为员工的资历,制定工龄工资、年金*和休假等福利差别待遇也是应该的,这样可以体现老员工对企业所做的贡献差异。 不合理的是那些因公司人为规定:某年某月后入职人员不享受某些特殊福利或待遇的规定,这些是企业内部设定的歧视*,在通信行业和某些大型国企非常常见。制定这样的*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某些国家*的变更造成的,如房改*的实施,老职工存在没有享受福利分房的,应该有一定的补偿;二、国家对国企控制薪酬总额造成的,由于大型企业人员冗余,又辞退不了,薪酬总额控制严格,于是就搞出了新老员工之分,这是一种显见的薪酬歧视*,大部分通过劳务派遣进行用工管理,人为地限定了一个身份,而且直接与待遇挂钩。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1 09:33
不合理,国家一再强调同工同酬,按劳分配。按老人还是新人来划分工资水平,既不公平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