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6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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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2:05
行*规正文的写法主要有两种:
章条式
它适用于条文较多的行*规。全文分若干章,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第一章叫总则,概述制定目的和根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中间各章叫分则,规定具体规范和奖惩办法;最后一章叫附则,说明主管部门、施行日期、废止的旧法规,有的还在附则中写参照执行该法规的对象。各章又分若干条,每条前面写“第×条”,也可以直接用“一”、“二”、“三”等数字标明。条下可设款、项、目,各款不冠数字,项和目冠数字。
条款式
它适用于条文较少的行*规。全文分若干条,条下设款,也有的款下分项和目。
过去的行*规还在标题的正下方标明制发机关和发布日期,并外加圆括号。1988年6月以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报》1988年第13号)等几十个行*规都不设这两个项目,而是将其写在发布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