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3:2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0 03:16
人贩子为什么不能直接判死刑?
首先我想说,情形特别严重的人贩子是可以被判死刑的!
拐卖儿童,一直是个沉重的话题,一次拐卖,一辈子伤害。
对于人贩子来讲,孩子只是一个有好坏等级之分的标价商品,是一叠钞票,可对于丢失孩子的家庭来讲,也许是一辈子都爬不出来的深渊。
每个丢失了的孩子,都在父母心里砸了一个大坑,孩子什么时候找回来,这个坑什么时候才能填满,如果一辈子找不回来,就算再生十个八个,也填不满。
人贩子拐走的不是孩子,是为人父母的后半生,叫人怎么能不恨之入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不过据说后来开了一个主动减刑的办法,主动自首减刑、主动送孩子回家减刑,举报减刑,协助救助走失儿童减刑。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不能主动减刑,那人贩子会鱼死网破,到时候受伤害的还是孩子!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
一个人贩子拐了一个小孩正在运去卖的路上,*大规模追捕,逃跑很不方便的情况下,他该如何处理这个孩子。
目前的刑罚来看,最恰当的办法是扔下孩子独自逃走。或者带孩子自首以减轻罪行,从轻发落。
如果拐卖儿童一律死刑的基础上,他的方法一定是杀掉孩子独自逃跑,因为如果扔下孩子难保不被孩子识别相貌,而一旦被抓就是个死罪,杀人与否没有区别。
所以从上诉来看,如果一律判处死刑,就会出现一旦被*机关追捕,人贩子就会有撕票的危险,因为只要被抓住就判死刑。
不得不提的是,,就是如果轻罪重罪一样重,那犯下轻罪的人会为了掩盖自己的轻罪而不惜犯下更可怕的罪行。前罪的刑罚很轻,而后罪的处罚很重,那么一般人就会选择承担前罪避免后罪的发生。
其实没有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就同动物买卖一样,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我们应该在源头上解决,为什么会有买卖儿童这种事情的发生,而不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在人贩子的身上。如果没有市场,人贩子也不会冒着如此大的风险,去拐卖孩子。所以要想彻底解决人贩子问题,还是要先解决为什么会有买卖孩子的市场存在。
最后我们呼吁买过的主动自首争取减刑,人贩子主动配合警方劝说老顽固自首争取缓刑,穷的娶不起媳妇的申请扶贫*,不孕不育的早日康复。这才是法律的威慑作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0 03:16
其实不判人贩子死刑,是为了给被拐卖的孩子留有一线生机。是不是很意外,不惩戒加害者,是为了让受害者可以有活着的希望,这个听起来似乎非常讽刺,但是很无奈的是,这确实是事实。就像是前段时间闹得很凶的,万众请命试图让人贩子不论情节轻重,只要是人贩子,就要判他死刑的这件事一样,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
人贩子的量刑和其他犯罪不一样,很难说去给他定这样一个标准,因为他们手中有人质,没错,就是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人贩子最初拐卖孩子,无非就是想要赚钱。他们觉得自己运气好,或者说已经成了一个链条,他们会互相掩护,然后不会被揭发,还能不劳而获,获得大笔财富。就算是被抓,也不过是蹲几年大牢罢了,所以一般来说他们并不会去伤害孩子,毕竟那可是他们的摇钱树。
但是如果量刑从坐牢变成了死刑,那么他们就会鱼死网破。他们不会去考虑说,是因为他们做的不对,他们不应该去拐卖儿童,最终导致他们要偿命。他们只会更加铤而走险,反正拐卖一个也是死,拐卖很多个也是死,那么干嘛不多拐卖一些呢。所以,反而会激起他们的这种心理,使得被拐卖的儿童越来越多。
而且,因为被抓住就会死,所以孩子在他们眼中已经从摇钱树变成了催命符,所以他们也不会对这些孩子好。说不定为了掩盖行踪,一些比较聪明的或者吵闹的孩子,还会直接被他们杀害。而且,在警方破获了他们的窝点的时候,他们手中没有卖出去的孩子,说不定还会被他们拿来当挡箭牌。更有甚者,说不定还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直接杀死这些孩子。所以,即使是人贩子再怎么可恶,我们也不能随随便便给人贩子判死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0 03:17
不直接死刑是因为不光是为了救人还有其他方面因素,比如法律漏洞.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以及社会治安和道德等全方面因素要是死刑有用国家早就用了,如果说人贩子死刑的方案要是通过人贩子会不会消失我不知道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冤假错案率会直接飙升,犯罪率也会跟着涨,犯罪率高了社会治安也会变得混乱其他的法律也会遭到冲突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0 03:17
人贩子不处死就对犯罪的绥靖,律师维持业绩的一种手段,这种姑息主义只会让犯罪更猖獗,更没底线。我建议不光死刑,还有运回人贩的家 乡,当犯罪的家属面前公开处决,买家也要付刑则。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0 03:18
法律的制定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并不能因为人们憎恨的程度而直接判定为最高刑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