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暂估入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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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8:59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暂估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专用*的,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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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8:59
1.*是价外税,本来就不能够税前列支
2.没有*的支出,也就是暂估支出是否被税务机关认可,这个暂时没有找到直接的税法条文,但是比较普遍的做法是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暂估材料有合理依据,例如合同,入库单等等。而且*开具要在汇算清缴前。照你的说法,可以入账的希望是比较大的。
3.具体还得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9:00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暂估价入账(不包括*)
贷:银行存款
*到时
借:库存商品
---暂估价入账(不包括*)(红字)
贷:银行存款
(红字)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9:00
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是:
1、暂估入账时: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2、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专用*的,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3、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收到*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