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2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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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9:03
根据《**关于*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第一条、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设立在本地区范围内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须报教育部备案。师范、医药类高等职业学校以及由*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其设立和调整仍由教育部负责。另据《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文件规定,设置师范、医学和*类高等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审批。各地自行审批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不得涉及师范、医学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