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型基金涉及的增值税,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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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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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14:43
【答案】:B
合伙型基金层面的项目股息、分红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所得,不属于*征税范围;项目退出收入如果是通过并购或回购等非上市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也不属于*征税范围;若项目上市后通过二级市场退出,则需按税务监管机关的要求计缴*。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作为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的主体时,需按照适用税率计缴*和相关附加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