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2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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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09:51
物业没有停水停电的权利。物业公司并非供用电合同、供用水合同的当事人,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物业公司并不享有供电人、供水人的合同权利。故未经供电、供水公用事业单位、业主或者司法、行政授权,物业公司不得以业主欠缴物业费作为停电、停水的理由。
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故物业公司没有权进行 停水停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