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上一休一,一天13个小时,不算加班,有时还强制加班,请问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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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2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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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8:17
如果公司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是合理合法的。
不定时工作制,也叫无定时工时制,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如长途运输企业、外企高管等岗位。而定时工作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工作制而言的一种特殊的工时制度。在特殊时间需要完成达到工作标准,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体现以人为本,高质量服务的一种理念。
进入公司不到三个月,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需要看您是否转正,如果已经转正,是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的。
至于工资的计算,以公司的薪酬制度为准,但是,应得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