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时需要看什么新闻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2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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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5:55
不需要
1.开票登录一定要采用“开票人”身份;
2.事先了解开票方企业的*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需要开具项目的内容、税率、以及特殊情况(农业免税、建筑业简易税率、疫情期间免税项目等)。
3.开票前核对清楚所有开票资料【购货方信息、开票内容、税率、金额、备注信息(如差额征收、建筑和不动产相关行业、运输行业等需要详细填写。)】。
4.开票时、先不保存(打印)、开票的小组审核、顾问审核、客户确认:单笔金额大于5万元(含)的主管审核,审核完毕在点击打印保存(每份*必须按照流程开具并完成审核)。
5.每次打印只拿取需要开具的数量,多余的需要及时存放到对应的档案盒。
6.打印*注意:统一打印机先用白纸试打(以防打印内有其他内容),调试好尺寸比对*,所有内容都在框内方可用真票打印;有开具*清单的,清单打印不低于2张且均加盖*专用章。
7.加盖*专用章(*章、抵扣联);*章不覆盖在金额处,如果备注栏有信息,可以加盖章票面空白处。
8.*开具完成,需清点纸质空白*与税盘*数量及号段是否一致,留意库存*量,如在5张以内立即申领,并让顾问与客户沟通,若客户暂不申领的,应询问近期开票量并及时提醒客户;并注意申领*收件地业为工作地或其他客户需求地。
9.*作废必须看到全部联次(如在客户处,应让其全部拍照,我们查看确认所有联次完整后再作废),作废*全部联次,写作废字样并单独夹好保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5:55
不需要看新闻。开*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5:56
需要注意五个事项,
一、 在线开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管理系统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公告规定,新办理*一般纳税人等级的纳税人,自首次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离线开具*。
二、规范开票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专用章,属于*专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用*相同。
三、本地开票
《*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四、如实开具 不得虚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销售方开具**时,*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五、妥善保管
《*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5:56
如果只单独开办公用品肯定是无法报销的,需要注明具体细则,比如笔、剪刀、订书器等,“销售方开具*时,如果不能细化,可以在票面其他地方备注...如果只单独开办公用品肯定是无法报销的,需要注明具体细则,比如笔、剪刀、订书器等,“销售方开具*时,如果不能细化,可以在票面其他地方备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5:57
新办理*一般纳税人等级的纳税人,自首次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离线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