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2 12:49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4:51
沈家本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淳,别号寄簃,吴兴(今湖州)人。中国近代著名的法学家。
沈家本的著述十分丰富,现存《沈寄蓉先生遗书》甲编22种,乙编13种,还编有《枕碧楼丛书》12种。这些均为研究我国古代和近代法律史的重要资料。
(一)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1、法的性质和作用的论述。
(1)性质: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衡量天下万物万事的一种客观标准。
(2)作用:治民和治国。“法者,民命之所系也,用甚重而其义至精”。
2、法随时变,“会通中外”。
法律应该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不能简单袭用。
3、在适用法律时必须统一、平等。
4、教化为先,以刑辅之。
立法、司法都离不开道德教化,只有十分注重道德教化,做到情法两尽,法律才能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
(二)执法适中,“平恕”为审断之本。
1、仁恕之心。--反对严刑重罚,要求用法从宽。
资产阶级轻刑主义法律思想
2、公平执法。--须依法断罪,反对比附。
“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
他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废除比附援引旧制,功不可没。
(三)“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有了好的法律,还要有好的执法人,才能推行资产阶级法治
他指出用人之法在于:一所有关键官吏,都应知法;二司法官吏应具有专门学识,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三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
(四)法学盛衰说
--《法学盛衰说》,分析中国法理学发展过程,剖析了中国法理学不发达的原因。
1、法理学对于立法、司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实息息相通。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
局限:世局的变化“随法学为转移”。夸*律作用。沈家本法律思想主流是民主、科学的,具有一定的人民性,特别是具有近代资产阶级法理与法学的进步思想性质。他的论著,是我们研究中国法理制度和法理思想史的一份宝贵的学术遗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4:51
清末法学及沈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