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股东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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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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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7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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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7
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
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年限内,缴全注册资本。
2.遵守公司章程;
企业应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编制《公司章程》,股东和法人都必须要遵守公司章程上的条例。
3.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
4.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
5.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6.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不得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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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8
这么说吧。你这个公司是有限公司吧。那么不是合伙。
公司就是以你出资额的限度责任。就是说现在你的法定出资是20万,那么如果公司亏损的话呢也就是这二十万亏损。不会让你损失。
当然这个是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之下。有一个问题是这个公司会不会出现其它问题。
先说这个公司成立吧,公司现在是成立了。但是如果你的老板混同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那么,这个公司将被宣告不再是有限公司,也就是法律里面的揭开公司的面纱,这是个专业词语,你不用懂。但是这种情况下,公司所负之债就变成股东之债。这样你就有可能变成一个承担责任的人。
还有一种情况,你现在在这个公司工作吧。那么如果你们公司做了违反刑法的事,那么股东可能就会变成有问题的。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你说你自己是个空头的,但是事实上。登记机关那里有你的名。也就是说你还是有公司的股东,那么你还是免责不了的。
即使你和你老板签什么协议都是无效的。你要退出公司还得按照 公司法和程序来的。当然了。如果你真的没有签过名的话,那么,最后有问题了你还是可以主张这个公司你自始自终不知情。而是被利用但是如果你签过名的话,无论你出资与否你还 股东。还是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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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8
所谓法人代表:根据有关知识反应是有“法定代表人”确定出来的位置。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具有法律的人,也是这个公司与法律交融的中间人。在法律上要付很大的法律责任。
而股东是公司经营的一个元老。公司的幸衰是有责任的,
但是你是一个空头股东,没有人授权,也就不能职权,所以也就是等于一个摆设,无权的人,也不拿取任何与股东相关的福利,只要你走的正,就没有什么法律责任了。
但是这种事情只好别做,对自己虽然没有坏处,但是也没有好处,身份证是一个人的主要证件,不要随便的就借给别人。OK
补充回答:
50万的注册资金,这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意思是*需要了解这个公司的规模的资料,而法人30万,这个也是掩人耳目的事情,包括股东20万也是一样的道理,有句说的很好“没有绝对的好事情,也没有绝对的坏事情”如果你的这个老板存心要你麻烦的话,这个就不怎么好说了,如果不是的话,就无所谓!
换句话说:如果你对你老板不是怎么信任的话,你叫你老板以法人和公司的名誉写下一个“撤股协议” 一定要是以 法人 与 公司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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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9
对冒用者进行行政罚款,拘留,构成违法犯罪的,则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作为股东来说,一般不会承担什么责任。拿你的身份证注册,有可能是不想让公司成为一人公司,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股东,凑数用的。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是抽逃出资或者出资不到位的情况才会承担有限的补偿责任,但由于你是被冒用的,所以也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用担心。
另,身份证原件看管好,不能随便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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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7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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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7
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
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年限内,缴全注册资本。
2.遵守公司章程;
企业应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编制《公司章程》,股东和法人都必须要遵守公司章程上的条例。
3.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
4.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
5.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6.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不得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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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8
这么说吧。你这个公司是有限公司吧。那么不是合伙。
公司就是以你出资额的限度责任。就是说现在你的法定出资是20万,那么如果公司亏损的话呢也就是这二十万亏损。不会让你损失。
当然这个是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之下。有一个问题是这个公司会不会出现其它问题。
先说这个公司成立吧,公司现在是成立了。但是如果你的老板混同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那么,这个公司将被宣告不再是有限公司,也就是法律里面的揭开公司的面纱,这是个专业词语,你不用懂。但是这种情况下,公司所负之债就变成股东之债。这样你就有可能变成一个承担责任的人。
还有一种情况,你现在在这个公司工作吧。那么如果你们公司做了违反刑法的事,那么股东可能就会变成有问题的。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你说你自己是个空头的,但是事实上。登记机关那里有你的名。也就是说你还是有公司的股东,那么你还是免责不了的。
即使你和你老板签什么协议都是无效的。你要退出公司还得按照 公司法和程序来的。当然了。如果你真的没有签过名的话,那么,最后有问题了你还是可以主张这个公司你自始自终不知情。而是被利用但是如果你签过名的话,无论你出资与否你还 股东。还是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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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8
所谓法人代表:根据有关知识反应是有“法定代表人”确定出来的位置。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具有法律的人,也是这个公司与法律交融的中间人。在法律上要付很大的法律责任。
而股东是公司经营的一个元老。公司的幸衰是有责任的,
但是你是一个空头股东,没有人授权,也就不能职权,所以也就是等于一个摆设,无权的人,也不拿取任何与股东相关的福利,只要你走的正,就没有什么法律责任了。
但是这种事情只好别做,对自己虽然没有坏处,但是也没有好处,身份证是一个人的主要证件,不要随便的就借给别人。OK
补充回答:
50万的注册资金,这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意思是*需要了解这个公司的规模的资料,而法人30万,这个也是掩人耳目的事情,包括股东20万也是一样的道理,有句说的很好“没有绝对的好事情,也没有绝对的坏事情”如果你的这个老板存心要你麻烦的话,这个就不怎么好说了,如果不是的话,就无所谓!
换句话说:如果你对你老板不是怎么信任的话,你叫你老板以法人和公司的名誉写下一个“撤股协议” 一定要是以 法人 与 公司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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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9
对冒用者进行行政罚款,拘留,构成违法犯罪的,则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作为股东来说,一般不会承担什么责任。拿你的身份证注册,有可能是不想让公司成为一人公司,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股东,凑数用的。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是抽逃出资或者出资不到位的情况才会承担有限的补偿责任,但由于你是被冒用的,所以也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用担心。
另,身份证原件看管好,不能随便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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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7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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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7
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
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年限内,缴全注册资本。
2.遵守公司章程;
企业应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编制《公司章程》,股东和法人都必须要遵守公司章程上的条例。
3.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
4.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
5.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6.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不得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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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8
这么说吧。你这个公司是有限公司吧。那么不是合伙。
公司就是以你出资额的限度责任。就是说现在你的法定出资是20万,那么如果公司亏损的话呢也就是这二十万亏损。不会让你损失。
当然这个是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之下。有一个问题是这个公司会不会出现其它问题。
先说这个公司成立吧,公司现在是成立了。但是如果你的老板混同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那么,这个公司将被宣告不再是有限公司,也就是法律里面的揭开公司的面纱,这是个专业词语,你不用懂。但是这种情况下,公司所负之债就变成股东之债。这样你就有可能变成一个承担责任的人。
还有一种情况,你现在在这个公司工作吧。那么如果你们公司做了违反刑法的事,那么股东可能就会变成有问题的。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你说你自己是个空头的,但是事实上。登记机关那里有你的名。也就是说你还是有公司的股东,那么你还是免责不了的。
即使你和你老板签什么协议都是无效的。你要退出公司还得按照 公司法和程序来的。当然了。如果你真的没有签过名的话,那么,最后有问题了你还是可以主张这个公司你自始自终不知情。而是被利用但是如果你签过名的话,无论你出资与否你还 股东。还是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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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05:48
所谓法人代表:根据有关知识反应是有“法定代表人”确定出来的位置。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具有法律的人,也是这个公司与法律交融的中间人。在法律上要付很大的法律责任。
而股东是公司经营的一个元老。公司的幸衰是有责任的,
但是你是一个空头股东,没有人授权,也就不能职权,所以也就是等于一个摆设,无权的人,也不拿取任何与股东相关的福利,只要你走的正,就没有什么法律责任了。
但是这种事情只好别做,对自己虽然没有坏处,但是也没有好处,身份证是一个人的主要证件,不要随便的就借给别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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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的注册资金,这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意思是*需要了解这个公司的规模的资料,而法人30万,这个也是掩人耳目的事情,包括股东20万也是一样的道理,有句说的很好“没有绝对的好事情,也没有绝对的坏事情”如果你的这个老板存心要你麻烦的话,这个就不怎么好说了,如果不是的话,就无所谓!
换句话说:如果你对你老板不是怎么信任的话,你叫你老板以法人和公司的名誉写下一个“撤股协议” 一定要是以 法人 与 公司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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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冒用者进行行政罚款,拘留,构成违法犯罪的,则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作为股东来说,一般不会承担什么责任。拿你的身份证注册,有可能是不想让公司成为一人公司,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股东,凑数用的。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是抽逃出资或者出资不到位的情况才会承担有限的补偿责任,但由于你是被冒用的,所以也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用担心。
另,身份证原件看管好,不能随便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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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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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
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年限内,缴全注册资本。
2.遵守公司章程;
企业应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编制《公司章程》,股东和法人都必须要遵守公司章程上的条例。
3.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
4.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
5.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6.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不得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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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你这个公司是有限公司吧。那么不是合伙。
公司就是以你出资额的限度责任。就是说现在你的法定出资是20万,那么如果公司亏损的话呢也就是这二十万亏损。不会让你损失。
当然这个是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之下。有一个问题是这个公司会不会出现其它问题。
先说这个公司成立吧,公司现在是成立了。但是如果你的老板混同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那么,这个公司将被宣告不再是有限公司,也就是法律里面的揭开公司的面纱,这是个专业词语,你不用懂。但是这种情况下,公司所负之债就变成股东之债。这样你就有可能变成一个承担责任的人。
还有一种情况,你现在在这个公司工作吧。那么如果你们公司做了违反刑法的事,那么股东可能就会变成有问题的。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你说你自己是个空头的,但是事实上。登记机关那里有你的名。也就是说你还是有公司的股东,那么你还是免责不了的。
即使你和你老板签什么协议都是无效的。你要退出公司还得按照 公司法和程序来的。当然了。如果你真的没有签过名的话,那么,最后有问题了你还是可以主张这个公司你自始自终不知情。而是被利用但是如果你签过名的话,无论你出资与否你还 股东。还是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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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人代表:根据有关知识反应是有“法定代表人”确定出来的位置。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具有法律的人,也是这个公司与法律交融的中间人。在法律上要付很大的法律责任。
而股东是公司经营的一个元老。公司的幸衰是有责任的,
但是你是一个空头股东,没有人授权,也就不能职权,所以也就是等于一个摆设,无权的人,也不拿取任何与股东相关的福利,只要你走的正,就没有什么法律责任了。
但是这种事情只好别做,对自己虽然没有坏处,但是也没有好处,身份证是一个人的主要证件,不要随便的就借给别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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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的注册资金,这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意思是*需要了解这个公司的规模的资料,而法人30万,这个也是掩人耳目的事情,包括股东20万也是一样的道理,有句说的很好“没有绝对的好事情,也没有绝对的坏事情”如果你的这个老板存心要你麻烦的话,这个就不怎么好说了,如果不是的话,就无所谓!
换句话说:如果你对你老板不是怎么信任的话,你叫你老板以法人和公司的名誉写下一个“撤股协议” 一定要是以 法人 与 公司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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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冒用者进行行政罚款,拘留,构成违法犯罪的,则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作为股东来说,一般不会承担什么责任。拿你的身份证注册,有可能是不想让公司成为一人公司,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股东,凑数用的。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是抽逃出资或者出资不到位的情况才会承担有限的补偿责任,但由于你是被冒用的,所以也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用担心。
另,身份证原件看管好,不能随便给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