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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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9 09:40
一、大学生常见的就业陷阱:
1、就业渠道陷阱
就业渠道陷阱主要是通过招聘网站、QQ信息、微信、微博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通过这类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的单位或个人由于监控不严,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核实,信息发布者往往利用这一点,发布具有很大*力的职位信息,吸引求职大学生的注意。
例如,某公司打出招聘“储备经理”的广告,并且许以高薪,而且条件也不苛刻,很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蜂拥而至,实际确实要干销售员的业务,所谓的高薪也要等到做到一定年限或职务之后才能享受。
2、工资待遇陷阱
这类用人单位往往对求职的大学生许以高薪,但是不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等到应聘者领工资时,不是打折就是推脱,有的甚至以公司倒闭为由不发一分钱。
例如,2011年郑州市的年平均工资为35541元,如果有用人单位或个人给求职大学生的岗位年工资远远高于这个数,那么这些招聘单位往往存在很多的问题。
另外还有些用人单位和个人只许给求职大学生一个很高的工资总额和无据可查的升职加薪计划,而实际上这个总额包含保险金、养老金、失业金等等,左扣右扣到手的工资已所剩无几了,而升职加薪的最终解释权都由用人者说了算。
3、单位资质陷阱
有些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招聘时对自己的单位描述不切实际,把不属于自己的资质、荣誉、业绩等都攀龙附凤地附加得到自己的身上,给自己的单位人为地披上一件光鲜的外衣,让涉世不深的求职大学生觉得这个单位不错,有实力,将来一定能够有所发展。
而实际上确实一家不起眼的小公司或小单位,甚至是一个“皮包公司”。
4、介绍人陷阱
在大学生求职的路上总有一些人很主动热情的给他们去介绍好工作,而这些热情的背后都可能会隐藏着无法预知的危机。例如我们常说的传销。据有人研究,近几年经工商部门查出、遣散的传销人员,主要集中在18至25岁,其中刚毕业的学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和初、高中毕业生。2这类介绍人总是在求职大学生面前展示一种成功者的姿态,向求职大学生吹嘘自己工资高、工作轻,生活自由、发展空间很大,往往使缺乏生活经验的大学生上当受骗。
据有人研究,近几年经工商部门查出、遣散的传销人员,主要集中在18至25岁,其中刚毕业的学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和初、高中毕业生。
2这类介绍人总是在求职大学生面前展示一种成功者的姿态,向求职大学生吹嘘自己工资高、工作轻,生活自由、发展空间很大,往往使缺乏生活经验的大学生上当受骗。
二、就业陷阱的防范
1、学校层面
(1)、加强就业*宣传教育。学校就业部门要及时对毕业大学生进行就业形势教育,让毕业生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了解国家最新的就业*,培养多次就业意识和创业精神。
例如,让学生了解国家确立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促进就业”方针,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扩大就业规模的*,同时也要让学生认识到目前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培养学生创业思想和创业能力,鼓励学生勇于创业。
(2)、加强就业指导针对性。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要把国家就业*及时的告知毕业生,把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西部就业与国家西部开发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对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人生目标规划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不能笼统地号召,空洞地鼓吹。
(3)、多向学生介绍防范就业陷阱的知识。刚毕业的大学生的社会阅历较浅,再说还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和天之骄子的傲气,他们对于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陷阱不能及时识别。
学校应该针对就业陷阱的类型进行相关的防范教育,教会学生从国家、*、学校或正规的人才交流市场获取就业信息,不要相信小广告和流动招聘者。
让学生学会根据实际情况辨别工资的可信度,对于公司资质的描述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还可以通过工商部门电话、网站等进行核实,不要轻易相信“老同学”“老朋友”,不要贪图一时的虚荣和小利。
2、学生层面
(1)、端正就业心态
在校期间要刻苦学习,努力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贮备良好的就业能力,为将来的就业打下良好基层。要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不要随便相信高工资、高待遇、福利好、挣钱快的招聘消息,坚信不有会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任何成功都是要经过努力后取得的。
要认清自己,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不要以社会精英自诩,当不法分子以不实夸大之词或甜言蜜语向你游说时能保持清醒的头脑。
(2)、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大学生要切实了解《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内容,在自己的就业过程中增加就业陷阱辨别力。另外,大学生要加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遇到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扩展资料:
就业陷阱的特征:
1、欺骗虚伪性
欺骗虚伪性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以虚假宣传、不实承诺来取得求职大学生的良好期望,以此提高招聘条件,隐藏各种不法目的。
2、*性
就业陷阱的*性主要表现在不法单位用高工资、高待遇来吸引求职大学生的注意力。例如,某单位承诺待遇有多高多高,但求职者入职后却告诉他待遇里边包括的“五险一金”、食宿费等等,是工资的总值。
3、违法悖德性
就业陷阱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劳动合同法》,有的甚至违反了《刑法》。例如,用人单位想留住人才,而在招聘之时采用比较隐晦的手段扣押学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当学生有了其他好的工作选择时,欲走难行。
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就业陷阱的悖德性,主要表现在利用社会对学生的认同和信任,诱骗学生从事推销劣质产品等,有悖社会公德,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4、模糊性
所谓模糊性,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招聘信息中用词多含歧义,让求职大学生者感觉是有利的,但他们自己解释时又完全变得不利于求职者。
5、多面性
多面性是指就业信息的发布单位功能强大,往往表现为用同样的地址和电话注册多个公司,或一个公司业务涉及多个领域。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就业服务网-大学生就业陷阱的识别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