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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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殿阎王并非中国本土宗教神祇。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于唐宋之间,先中国化形成阎王,为地狱之主,取代泰山府君,后来演变为十殿阎王。 关于阎罗王的来历,南朝梁代僧 、宝唱等撰集《经律异相》卷四十九引述《问地狱经》 、 《净度三昧经》称其原为毗沙国王:“阎罗王者,昔为毗沙国王,缘与维陀始王共战,兵力不敌,因立誓愿,愿为地狱主。臣佐十八人,头有角耳,皆悉忿怼,同立誓曰:‘后当奉助治此罪人。 ’毗沙王者,今阎罗是;十八人者,诸小王是;百万众者,诸阿傍是,隶北方毗沙门天王。 ” 9 又《长阿含经》卷十九《世纪经·地狱品》又云: “然彼阎罗王昼夜三时,有大铜镬自然在前。若镬出宫内,王见畏怖,舍出宫外;若镬出宫外,王见畏怖,舍入宫内。有大狱卒,捉阎罗王卧热铁上,以铁钩擗口使开,洋铜灌之,烧其唇舌,从咽至腹,通彻下过,无不焦烂;受罪讫已,复与诸彩女共相娱乐;彼诸大臣受福者,亦复如是。 ” 10 引文所述阎罗王及佐僚在阴界虽为主宰、享尽荣华,然每日“昼夜三时” 、亦身受酷刑,地位尚不如凡人。
《真诰》卷十五《阐幽微第一》记载: “凡六天宫是为鬼神六天之治也,洞中六天宫亦同名,相像如一也。 ” 11 此句后附 陶弘景注云: “此即应是北酆鬼王决断罪人住处,其神即应是经呼为阎罗王所住处也。其王即今北大帝也,……凡生生之类, 其死莫不隶之。 ” 12 据上述注文可知,陶弘景认为道教中执掌冥府的北酆大帝,即指佛经所云阎罗王。这说明陶氏开始有意 识地将佛教阎罗王信仰援入道教冥府神祇系统中。有关人死后赴冥府之情形, 《真诰》随后亦见涉及。该书卷十五《阐幽微 第一》载录东晋杨羲手书罗酆六天宫之情况,其中谈到人死后进入地下六天宫的程序,如云: “人初死,皆先诣纣绝阴天宫 中受事,或有先诣名山及泰山江河者,不必便径先诣第一天。要受事之日,罪考吉凶之日,当来诣此第一天宫耳。 (此宫是 北帝所治,故后悉应关由,犹如今州县之狱。初虽各有执隶,终应送台定其刑书。 )泰煞谅事宗天宫诸煞鬼,是第二天也。 卒死暴亡,又经于此。 (此宫当得专主收煞也,其卒死暴亡,恐文书未正,或姓名相同者,所以先来检问之也。 )贤人圣人去 世,先经明晨第三天宫受事。 (后云四明公各治一宫,不知此泰煞、明晨两宫当是何公所居?暴亡及贤圣,虽先暂经,亦犹 应诣纣绝为正也。 )祸福吉凶续命罪害,由恬昭第四天宫鬼官地斗君治此中。鬼官之北斗 13 (非道家之北斗也,鬼官别有北 斗君,以司生杀尔。……今第五、第六宫不显所主者,恐是考责之府也。 ) ” 14 引文中括号内文字均为陶弘景小字附注。前引 《真诰》*及附注中所描述的地下六宫情形,显然在传统“土府”说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增饰,其受佛教地狱说影响之痕 迹亦是不言而喻的。在这个地下六天宫中,各宫均设有专职冥神执掌事务,从某种程度上说, 《真诰》 “地下六天宫”及“宫主”堪称是道教“十王”说之雏形。
唐末道士杜光庭(公元 850~933 年)撰《太上宣慈助化章》卷四: “上请阎罗王门下君一人,官将百二十人” 。
至唐代道教已将佛教的阎罗地狱观念全盘吸收过来,略作调整和改造后、使其融入到自己的神祇学说体系中。 ,佛系诸经均称作“秦广王” 、 “宋帝王” 、 “平等王”等,而道经中则多称之为“秦广大王” 、 “宋帝大王” 、 “平等大王”等,后者更多地带有口语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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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殿阎王并非中国本土宗教神祇。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于唐宋之间,先中国化形成阎王,为地狱之主,取代泰山府君,后来演变为十殿阎王。 关于阎罗王的来历,南朝梁代僧 、宝唱等撰集《经律异相》卷四十九引述《问地狱经》 、 《净度三昧经》称其原为毗沙国王:“阎罗王者,昔为毗沙国王,缘与维陀始王共战,兵力不敌,因立誓愿,愿为地狱主。臣佐十八人,头有角耳,皆悉忿怼,同立誓曰:‘后当奉助治此罪人。 ’毗沙王者,今阎罗是;十八人者,诸小王是;百万众者,诸阿傍是,隶北方毗沙门天王。 ” 9 又《长阿含经》卷十九《世纪经·地狱品》又云: “然彼阎罗王昼夜三时,有大铜镬自然在前。若镬出宫内,王见畏怖,舍出宫外;若镬出宫外,王见畏怖,舍入宫内。有大狱卒,捉阎罗王卧热铁上,以铁钩擗口使开,洋铜灌之,烧其唇舌,从咽至腹,通彻下过,无不焦烂;受罪讫已,复与诸彩女共相娱乐;彼诸大臣受福者,亦复如是。 ” 10 引文所述阎罗王及佐僚在阴界虽为主宰、享尽荣华,然每日“昼夜三时” 、亦身受酷刑,地位尚不如凡人。
《真诰》卷十五《阐幽微第一》记载: “凡六天宫是为鬼神六天之治也,洞中六天宫亦同名,相像如一也。 ” 11 此句后附 陶弘景注云: “此即应是北酆鬼王决断罪人住处,其神即应是经呼为阎罗王所住处也。其王即今北大帝也,……凡生生之类, 其死莫不隶之。 ” 12 据上述注文可知,陶弘景认为道教中执掌冥府的北酆大帝,即指佛经所云阎罗王。这说明陶氏开始有意 识地将佛教阎罗王信仰援入道教冥府神祇系统中。有关人死后赴冥府之情形, 《真诰》随后亦见涉及。该书卷十五《阐幽微 第一》载录东晋杨羲手书罗酆六天宫之情况,其中谈到人死后进入地下六天宫的程序,如云: “人初死,皆先诣纣绝阴天宫 中受事,或有先诣名山及泰山江河者,不必便径先诣第一天。要受事之日,罪考吉凶之日,当来诣此第一天宫耳。 (此宫是 北帝所治,故后悉应关由,犹如今州县之狱。初虽各有执隶,终应送台定其刑书。 )泰煞谅事宗天宫诸煞鬼,是第二天也。 卒死暴亡,又经于此。 (此宫当得专主收煞也,其卒死暴亡,恐文书未正,或姓名相同者,所以先来检问之也。 )贤人圣人去 世,先经明晨第三天宫受事。 (后云四明公各治一宫,不知此泰煞、明晨两宫当是何公所居?暴亡及贤圣,虽先暂经,亦犹 应诣纣绝为正也。 )祸福吉凶续命罪害,由恬昭第四天宫鬼官地斗君治此中。鬼官之北斗 13 (非道家之北斗也,鬼官别有北 斗君,以司生杀尔。……今第五、第六宫不显所主者,恐是考责之府也。 ) ” 14 引文中括号内文字均为陶弘景小字附注。前引 《真诰》*及附注中所描述的地下六宫情形,显然在传统“土府”说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增饰,其受佛教地狱说影响之痕 迹亦是不言而喻的。在这个地下六天宫中,各宫均设有专职冥神执掌事务,从某种程度上说, 《真诰》 “地下六天宫”及“宫主”堪称是道教“十王”说之雏形。
唐末道士杜光庭(公元 850~933 年)撰《太上宣慈助化章》卷四: “上请阎罗王门下君一人,官将百二十人” 。
至唐代道教已将佛教的阎罗地狱观念全盘吸收过来,略作调整和改造后、使其融入到自己的神祇学说体系中。 ,佛系诸经均称作“秦广王” 、 “宋帝王” 、 “平等王”等,而道经中则多称之为“秦广大王” 、 “宋帝大王” 、 “平等大王”等,后者更多地带有口语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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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殿阎王并非中国本土宗教神祇。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于唐宋之间,先中国化形成阎王,为地狱之主,取代泰山府君,后来演变为十殿阎王。 关于阎罗王的来历,南朝梁代僧 、宝唱等撰集《经律异相》卷四十九引述《问地狱经》 、 《净度三昧经》称其原为毗沙国王:“阎罗王者,昔为毗沙国王,缘与维陀始王共战,兵力不敌,因立誓愿,愿为地狱主。臣佐十八人,头有角耳,皆悉忿怼,同立誓曰:‘后当奉助治此罪人。 ’毗沙王者,今阎罗是;十八人者,诸小王是;百万众者,诸阿傍是,隶北方毗沙门天王。 ” 9 又《长阿含经》卷十九《世纪经·地狱品》又云: “然彼阎罗王昼夜三时,有大铜镬自然在前。若镬出宫内,王见畏怖,舍出宫外;若镬出宫外,王见畏怖,舍入宫内。有大狱卒,捉阎罗王卧热铁上,以铁钩擗口使开,洋铜灌之,烧其唇舌,从咽至腹,通彻下过,无不焦烂;受罪讫已,复与诸彩女共相娱乐;彼诸大臣受福者,亦复如是。 ” 10 引文所述阎罗王及佐僚在阴界虽为主宰、享尽荣华,然每日“昼夜三时” 、亦身受酷刑,地位尚不如凡人。
《真诰》卷十五《阐幽微第一》记载: “凡六天宫是为鬼神六天之治也,洞中六天宫亦同名,相像如一也。 ” 11 此句后附 陶弘景注云: “此即应是北酆鬼王决断罪人住处,其神即应是经呼为阎罗王所住处也。其王即今北大帝也,……凡生生之类, 其死莫不隶之。 ” 12 据上述注文可知,陶弘景认为道教中执掌冥府的北酆大帝,即指佛经所云阎罗王。这说明陶氏开始有意 识地将佛教阎罗王信仰援入道教冥府神祇系统中。有关人死后赴冥府之情形, 《真诰》随后亦见涉及。该书卷十五《阐幽微 第一》载录东晋杨羲手书罗酆六天宫之情况,其中谈到人死后进入地下六天宫的程序,如云: “人初死,皆先诣纣绝阴天宫 中受事,或有先诣名山及泰山江河者,不必便径先诣第一天。要受事之日,罪考吉凶之日,当来诣此第一天宫耳。 (此宫是 北帝所治,故后悉应关由,犹如今州县之狱。初虽各有执隶,终应送台定其刑书。 )泰煞谅事宗天宫诸煞鬼,是第二天也。 卒死暴亡,又经于此。 (此宫当得专主收煞也,其卒死暴亡,恐文书未正,或姓名相同者,所以先来检问之也。 )贤人圣人去 世,先经明晨第三天宫受事。 (后云四明公各治一宫,不知此泰煞、明晨两宫当是何公所居?暴亡及贤圣,虽先暂经,亦犹 应诣纣绝为正也。 )祸福吉凶续命罪害,由恬昭第四天宫鬼官地斗君治此中。鬼官之北斗 13 (非道家之北斗也,鬼官别有北 斗君,以司生杀尔。……今第五、第六宫不显所主者,恐是考责之府也。 ) ” 14 引文中括号内文字均为陶弘景小字附注。前引 《真诰》*及附注中所描述的地下六宫情形,显然在传统“土府”说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增饰,其受佛教地狱说影响之痕 迹亦是不言而喻的。在这个地下六天宫中,各宫均设有专职冥神执掌事务,从某种程度上说, 《真诰》 “地下六天宫”及“宫主”堪称是道教“十王”说之雏形。
唐末道士杜光庭(公元 850~933 年)撰《太上宣慈助化章》卷四: “上请阎罗王门下君一人,官将百二十人” 。
至唐代道教已将佛教的阎罗地狱观念全盘吸收过来,略作调整和改造后、使其融入到自己的神祇学说体系中。 ,佛系诸经均称作“秦广王” 、 “宋帝王” 、 “平等王”等,而道经中则多称之为“秦广大王” 、 “宋帝大王” 、 “平等大王”等,后者更多地带有口语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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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殿阎王并非中国本土宗教神祇。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于唐宋之间,先中国化形成阎王,为地狱之主,取代泰山府君,后来演变为十殿阎王。 关于阎罗王的来历,南朝梁代僧 、宝唱等撰集《经律异相》卷四十九引述《问地狱经》 、 《净度三昧经》称其原为毗沙国王:“阎罗王者,昔为毗沙国王,缘与维陀始王共战,兵力不敌,因立誓愿,愿为地狱主。臣佐十八人,头有角耳,皆悉忿怼,同立誓曰:‘后当奉助治此罪人。 ’毗沙王者,今阎罗是;十八人者,诸小王是;百万众者,诸阿傍是,隶北方毗沙门天王。 ” 9 又《长阿含经》卷十九《世纪经·地狱品》又云: “然彼阎罗王昼夜三时,有大铜镬自然在前。若镬出宫内,王见畏怖,舍出宫外;若镬出宫外,王见畏怖,舍入宫内。有大狱卒,捉阎罗王卧热铁上,以铁钩擗口使开,洋铜灌之,烧其唇舌,从咽至腹,通彻下过,无不焦烂;受罪讫已,复与诸彩女共相娱乐;彼诸大臣受福者,亦复如是。 ” 10 引文所述阎罗王及佐僚在阴界虽为主宰、享尽荣华,然每日“昼夜三时” 、亦身受酷刑,地位尚不如凡人。
《真诰》卷十五《阐幽微第一》记载: “凡六天宫是为鬼神六天之治也,洞中六天宫亦同名,相像如一也。 ” 11 此句后附 陶弘景注云: “此即应是北酆鬼王决断罪人住处,其神即应是经呼为阎罗王所住处也。其王即今北大帝也,……凡生生之类, 其死莫不隶之。 ” 12 据上述注文可知,陶弘景认为道教中执掌冥府的北酆大帝,即指佛经所云阎罗王。这说明陶氏开始有意 识地将佛教阎罗王信仰援入道教冥府神祇系统中。有关人死后赴冥府之情形, 《真诰》随后亦见涉及。该书卷十五《阐幽微 第一》载录东晋杨羲手书罗酆六天宫之情况,其中谈到人死后进入地下六天宫的程序,如云: “人初死,皆先诣纣绝阴天宫 中受事,或有先诣名山及泰山江河者,不必便径先诣第一天。要受事之日,罪考吉凶之日,当来诣此第一天宫耳。 (此宫是 北帝所治,故后悉应关由,犹如今州县之狱。初虽各有执隶,终应送台定其刑书。 )泰煞谅事宗天宫诸煞鬼,是第二天也。 卒死暴亡,又经于此。 (此宫当得专主收煞也,其卒死暴亡,恐文书未正,或姓名相同者,所以先来检问之也。 )贤人圣人去 世,先经明晨第三天宫受事。 (后云四明公各治一宫,不知此泰煞、明晨两宫当是何公所居?暴亡及贤圣,虽先暂经,亦犹 应诣纣绝为正也。 )祸福吉凶续命罪害,由恬昭第四天宫鬼官地斗君治此中。鬼官之北斗 13 (非道家之北斗也,鬼官别有北 斗君,以司生杀尔。……今第五、第六宫不显所主者,恐是考责之府也。 ) ” 14 引文中括号内文字均为陶弘景小字附注。前引 《真诰》*及附注中所描述的地下六宫情形,显然在传统“土府”说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增饰,其受佛教地狱说影响之痕 迹亦是不言而喻的。在这个地下六天宫中,各宫均设有专职冥神执掌事务,从某种程度上说, 《真诰》 “地下六天宫”及“宫主”堪称是道教“十王”说之雏形。
唐末道士杜光庭(公元 850~933 年)撰《太上宣慈助化章》卷四: “上请阎罗王门下君一人,官将百二十人” 。
至唐代道教已将佛教的阎罗地狱观念全盘吸收过来,略作调整和改造后、使其融入到自己的神祇学说体系中。 ,佛系诸经均称作“秦广王” 、 “宋帝王” 、 “平等王”等,而道经中则多称之为“秦广大王” 、 “宋帝大王” 、 “平等大王”等,后者更多地带有口语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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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殿阎王并非中国本土宗教神祇。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于唐宋之间,先中国化形成阎王,为地狱之主,取代泰山府君,后来演变为十殿阎王。 关于阎罗王的来历,南朝梁代僧 、宝唱等撰集《经律异相》卷四十九引述《问地狱经》 、 《净度三昧经》称其原为毗沙国王:“阎罗王者,昔为毗沙国王,缘与维陀始王共战,兵力不敌,因立誓愿,愿为地狱主。臣佐十八人,头有角耳,皆悉忿怼,同立誓曰:‘后当奉助治此罪人。 ’毗沙王者,今阎罗是;十八人者,诸小王是;百万众者,诸阿傍是,隶北方毗沙门天王。 ” 9 又《长阿含经》卷十九《世纪经·地狱品》又云: “然彼阎罗王昼夜三时,有大铜镬自然在前。若镬出宫内,王见畏怖,舍出宫外;若镬出宫外,王见畏怖,舍入宫内。有大狱卒,捉阎罗王卧热铁上,以铁钩擗口使开,洋铜灌之,烧其唇舌,从咽至腹,通彻下过,无不焦烂;受罪讫已,复与诸彩女共相娱乐;彼诸大臣受福者,亦复如是。 ” 10 引文所述阎罗王及佐僚在阴界虽为主宰、享尽荣华,然每日“昼夜三时” 、亦身受酷刑,地位尚不如凡人。
《真诰》卷十五《阐幽微第一》记载: “凡六天宫是为鬼神六天之治也,洞中六天宫亦同名,相像如一也。 ” 11 此句后附 陶弘景注云: “此即应是北酆鬼王决断罪人住处,其神即应是经呼为阎罗王所住处也。其王即今北大帝也,……凡生生之类, 其死莫不隶之。 ” 12 据上述注文可知,陶弘景认为道教中执掌冥府的北酆大帝,即指佛经所云阎罗王。这说明陶氏开始有意 识地将佛教阎罗王信仰援入道教冥府神祇系统中。有关人死后赴冥府之情形, 《真诰》随后亦见涉及。该书卷十五《阐幽微 第一》载录东晋杨羲手书罗酆六天宫之情况,其中谈到人死后进入地下六天宫的程序,如云: “人初死,皆先诣纣绝阴天宫 中受事,或有先诣名山及泰山江河者,不必便径先诣第一天。要受事之日,罪考吉凶之日,当来诣此第一天宫耳。 (此宫是 北帝所治,故后悉应关由,犹如今州县之狱。初虽各有执隶,终应送台定其刑书。 )泰煞谅事宗天宫诸煞鬼,是第二天也。 卒死暴亡,又经于此。 (此宫当得专主收煞也,其卒死暴亡,恐文书未正,或姓名相同者,所以先来检问之也。 )贤人圣人去 世,先经明晨第三天宫受事。 (后云四明公各治一宫,不知此泰煞、明晨两宫当是何公所居?暴亡及贤圣,虽先暂经,亦犹 应诣纣绝为正也。 )祸福吉凶续命罪害,由恬昭第四天宫鬼官地斗君治此中。鬼官之北斗 13 (非道家之北斗也,鬼官别有北 斗君,以司生杀尔。……今第五、第六宫不显所主者,恐是考责之府也。 ) ” 14 引文中括号内文字均为陶弘景小字附注。前引 《真诰》*及附注中所描述的地下六宫情形,显然在传统“土府”说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增饰,其受佛教地狱说影响之痕 迹亦是不言而喻的。在这个地下六天宫中,各宫均设有专职冥神执掌事务,从某种程度上说, 《真诰》 “地下六天宫”及“宫主”堪称是道教“十王”说之雏形。
唐末道士杜光庭(公元 850~933 年)撰《太上宣慈助化章》卷四: “上请阎罗王门下君一人,官将百二十人” 。
至唐代道教已将佛教的阎罗地狱观念全盘吸收过来,略作调整和改造后、使其融入到自己的神祇学说体系中。 ,佛系诸经均称作“秦广王” 、 “宋帝王” 、 “平等王”等,而道经中则多称之为“秦广大王” 、 “宋帝大王” 、 “平等大王”等,后者更多地带有口语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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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殿阎王并非中国本土宗教神祇。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于唐宋之间,先中国化形成阎王,为地狱之主,取代泰山府君,后来演变为十殿阎王。 关于阎罗王的来历,南朝梁代僧 、宝唱等撰集《经律异相》卷四十九引述《问地狱经》 、 《净度三昧经》称其原为毗沙国王:“阎罗王者,昔为毗沙国王,缘与维陀始王共战,兵力不敌,因立誓愿,愿为地狱主。臣佐十八人,头有角耳,皆悉忿怼,同立誓曰:‘后当奉助治此罪人。 ’毗沙王者,今阎罗是;十八人者,诸小王是;百万众者,诸阿傍是,隶北方毗沙门天王。 ” 9 又《长阿含经》卷十九《世纪经·地狱品》又云: “然彼阎罗王昼夜三时,有大铜镬自然在前。若镬出宫内,王见畏怖,舍出宫外;若镬出宫外,王见畏怖,舍入宫内。有大狱卒,捉阎罗王卧热铁上,以铁钩擗口使开,洋铜灌之,烧其唇舌,从咽至腹,通彻下过,无不焦烂;受罪讫已,复与诸彩女共相娱乐;彼诸大臣受福者,亦复如是。 ” 10 引文所述阎罗王及佐僚在阴界虽为主宰、享尽荣华,然每日“昼夜三时” 、亦身受酷刑,地位尚不如凡人。
《真诰》卷十五《阐幽微第一》记载: “凡六天宫是为鬼神六天之治也,洞中六天宫亦同名,相像如一也。 ” 11 此句后附 陶弘景注云: “此即应是北酆鬼王决断罪人住处,其神即应是经呼为阎罗王所住处也。其王即今北大帝也,……凡生生之类, 其死莫不隶之。 ” 12 据上述注文可知,陶弘景认为道教中执掌冥府的北酆大帝,即指佛经所云阎罗王。这说明陶氏开始有意 识地将佛教阎罗王信仰援入道教冥府神祇系统中。有关人死后赴冥府之情形, 《真诰》随后亦见涉及。该书卷十五《阐幽微 第一》载录东晋杨羲手书罗酆六天宫之情况,其中谈到人死后进入地下六天宫的程序,如云: “人初死,皆先诣纣绝阴天宫 中受事,或有先诣名山及泰山江河者,不必便径先诣第一天。要受事之日,罪考吉凶之日,当来诣此第一天宫耳。 (此宫是 北帝所治,故后悉应关由,犹如今州县之狱。初虽各有执隶,终应送台定其刑书。 )泰煞谅事宗天宫诸煞鬼,是第二天也。 卒死暴亡,又经于此。 (此宫当得专主收煞也,其卒死暴亡,恐文书未正,或姓名相同者,所以先来检问之也。 )贤人圣人去 世,先经明晨第三天宫受事。 (后云四明公各治一宫,不知此泰煞、明晨两宫当是何公所居?暴亡及贤圣,虽先暂经,亦犹 应诣纣绝为正也。 )祸福吉凶续命罪害,由恬昭第四天宫鬼官地斗君治此中。鬼官之北斗 13 (非道家之北斗也,鬼官别有北 斗君,以司生杀尔。……今第五、第六宫不显所主者,恐是考责之府也。 ) ” 14 引文中括号内文字均为陶弘景小字附注。前引 《真诰》*及附注中所描述的地下六宫情形,显然在传统“土府”说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增饰,其受佛教地狱说影响之痕 迹亦是不言而喻的。在这个地下六天宫中,各宫均设有专职冥神执掌事务,从某种程度上说, 《真诰》 “地下六天宫”及“宫主”堪称是道教“十王”说之雏形。
唐末道士杜光庭(公元 850~933 年)撰《太上宣慈助化章》卷四: “上请阎罗王门下君一人,官将百二十人” 。
至唐代道教已将佛教的阎罗地狱观念全盘吸收过来,略作调整和改造后、使其融入到自己的神祇学说体系中。 ,佛系诸经均称作“秦广王” 、 “宋帝王” 、 “平等王”等,而道经中则多称之为“秦广大王” 、 “宋帝大王” 、 “平等大王”等,后者更多地带有口语化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