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30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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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8:38
每年一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因此会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抵质押品保管部门进行对账。会计工作是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统计法》及各种税收法规为法律依据来核对记账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从事经济核算和监督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