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8 10:1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22:08
经济仲裁是一裁终局的,商事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败诉方不得申请复议或者进行起诉。《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