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8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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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6:34
如果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是不需要做伤情鉴定的,但是如果被侵害人要求做鉴定的,那么由*机关开具委托书,被侵害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鉴定,鉴定费用自理。 《 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