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8 15:2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6 08:17
行驶证丢了补办如下:
1、申请人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申请人符合要求的受理业务;
4、申请人缴纳相应费用;
5、领取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4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